谭惠珠:人大常委会决定有约束力 议员须拥护基本法

 

谭惠珠 资料图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2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具有约束力,而所有立法会议员必须拥护基本法,她对政改方案在立法会通过持审慎乐观态度。

 

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列席会议的谭惠珠2日出席香港多个青年团体举办的“普选向前走”青年领袖座谈会时作出上述表述。

 

谭惠珠在和众多香港青年人交谈时回顾此次人大会议的经历,她表示,代表们在此次会议上非常关心香港人的福祉,不光是出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也是非常关注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香港有很大的责任去实现普选,兼顾各阶层利益,均衡参与,更希望香港的年轻人能珍惜机会。

 

谭惠珠指出,香港目前最大的民意是希望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具有约束力,所有立法会议员必须拥护基本法,这也是宪制的责任要求去落实决定。如果部分议员不考虑宪制的责任和香港最大的民意,则会使普选进程原地踏步。

 

谭惠珠表示,在立法会上,无论政改议题的修改案或者修改案的修订案全部都应由政府提出,议员不可以提出修改政府政制方面法律的议案,希望尽量避免“拉布”,她对于政改方案在立法会通过保持审慎乐观的态度。

 

谈到“国际标准”时,谭惠珠表示,每个国家和地区有自己的历史和发展情况,香港的标准就是要根据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赋予香港的是西方国家经过170年至230年阶段争取到的一人一票普选权利,这是很值得开心的事。(中新社香港9月2日电 (记者 李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