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首位华人市长谈香港政制发展:应理性保持对话

英国首位华人市长、英女王大伦敦代表副官陈德樑近日撰文,就香港政制发展提出意见。他说,应该要理性的保持对话,暴力、斗争、谩骂,无论在家中、在工作岗位、在社会、在国家之间,都不能真正解决分歧。聪明的香港人,是时候考虑如何明智地行出下一步了。

 

陈德樑先生文章内容如下:

 

香港,你有东方之珠的美誉,你目睹了狮子山下多少代人的努力耕耘。17年前,在“一国两制”的政策下,你成功脱离了百多年的殖民地管治,回归中国。作为一个离开了你多年,但仍然牵挂你的香港公民,我近年来在思念中,好像常常多了一份失落和失望的感觉。这是为什么呢?是不是因为太多具争议性的、甚至负面的、是非颠倒的、歪理的、破坏性的事件频频在你那里发生,每天都透过互联网络冲着我扑面而来,引起我无限的牵挂、感慨和叹息?我常常问,香港,你何时才能回复你昔日的灿烂光芒和积极进取的那份干劲呢?

 

我离开香港在外国定居已经很多年了,根据各方的报导,我相信香港目前混杂的政治乱象,有理讲不清的社会环境,可能决定于两个主要的基本因素。要是有更多人能明白这两个因素,可能他们会理性的去考虑他们面临的争议,作出一个明确的抉择。

 

第一,很多香港人可能对17年前香港主权由英国回归中国所带来的管治安排,还没有好好地去了解和理解,似乎对香港主权回归这一重大历史事实有意忽视、或无意忘记了;第二,基于这个集体的遗忘或透过某些为一己私利而故意误导者的兴风作浪,结果造成很多香港人的误解,甚至觉得有身份危机,特别是八零甚至九零年后出生的年轻人,对他们目前和将来的地位和身份有所疑虑。

 

我希望透过事实和我个人对香港回归的认识,解读这两个因素,好让那些要争取不切实际的所谓“民主自由”诉求的人,了解到达到共识才是共同迈进更好明天的正路。

 

首先,香港人应该尊重历史,因为已经发生过的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如同中央政府需要尊重香港多年来的被殖民历史所形成的制度和习惯一样,香港人需要尊重的是,1997年香港回归,就是真实的历史,而回归是建立在一个国际公认的“中英联合声明”上,也是一份历史性的文件。近日,香港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就香港政治近况开腔,他是个聪明的政治家,但17年过去了,他可能也忘记了“中英联合声明”的第一章第一节就很清楚地指出,中英两国同意把香港的主权(Sovereignty)回归中国。各位香港朋友,你们应该很明白根据国际法“主权”这两个字的定义。简单来说,当香港主权属于英国的时候,香港的管治就由英国政府说了算,彭督就职时,不是也是要宣誓尽忠英廷吗?那个时候的香港公民有公提公投的民主吗?现在香港有些所谓政客大声疾呼的要求国际舆论来监督香港的政制发展,其实是一种谬论。香港的主权既然属于中国,怎么可能容忍一些其他国家来指手画脚呢?当香港经历百多年的殖民地管治制度时,历任美国总统要求过英国政府还政于民吗?要香港特首,每一个香港市民,包括从事司法工作的人,爱国爱港难道就错了吗?英国,我定居很久的国家,也有反对君主宪制的政党和公民,甚至有独立党、共产党,这是民主国家的特征。但是有没有像香港一样,整天将中国在香港的代表办事处(中联办)当作造反和攻击的目标。反对中国拥有香港主权的人,有没有考虑到你们是反对“中英联合声明”最基本的原则,你们是在否定这个国际认同的历史现实呢。

 

这个一国的宗旨和大前提本应该是很明白和容易了解的。“中英联合声明”的另外一个部分,就是既有“一国”,也有“两制”。香港在回归后成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作为主权国的中国,同意由1997年7月1日开始,在未来的50年,保障香港可以继续享受回归前的经济、民生、文化制度,这也是“中英联合声明”中,一份十分重要的附件。就这一点,我愿意把我的理解和各位香港朋友分享。首先,中国作为管辖香港的主权国,它的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有权释法和按需要修改“基本法”内条文的,包括考虑香港提出要修改的条款。就像当香港是英国殖民地时,英国国会也享有同样的权利。但是现在香港某些政客坚决反对中国行使主权国应有的权利,那么“基本法”还有地位吗?某些人士要挑战中国主权,用他们认为可以“迫使”中国修改“基本法”有关提名和选举特首的方案,还堂而皇之的说他提出的特首提名选举方案,是合乎国际水准的。我要反问一句,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香港和澳门,还有其它“一国两制”的政治体系吗?既然特别行政区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构思,为什么要以圆形的块状放进方形的空格内呢?香港一不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二不是政党活动成熟的社会,三香港是守“基本法”框架管治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提出公民提名,根本就没有任何法理和现实的依据,只不过是一个幻想。

 

我的第二个看法就是当基本法委员会在20多年前起草有关选举特首的这个环节时,本来就已经为如何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持续性发展,有了很详细考虑,所以才决定把四个特首提名界别列入“基本法”。这四个界别有权提名的人数,也不是一成不变,已经有所增加。我相信经过广泛的咨询后,特区政府一定会把积极和合理的修改向中央提议,以达到普选的目的。

 

特别行政区的管治体制,是建立在一个世界共识的“基本法”框架上的。行政长官的推选和委任,也是在“基本法”的四个界别的范畴产生的。为什么在17年后的今天,还会发生这么多有关普选的争论呢?我个人认为问题和争论是由于香港社会有些个人、社团或政党,有意或无意地忘记了“基本法”之所以清楚列出四个提名界别架构,目的是为了保持香港有利的经济和贸易地位。

 

“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管治体制,又如何可以与其他政治选举体制来比较或一律看齐呢?

 

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不能更改的事实,在过去17年行政立法制度不成熟,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增加公民提名界别的提议,既没有法律依据,也忽视了“一国两制”基本的精神。至于有些人认为被提名的特首不一定要爱国爱港那就更可笑了,世界上有哪一个政治体制会选出一个对国家不效忠的管治者吗?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一句至理名言是“Jaw jaw is better than War War”(即喋喋不休总比兵戎相见好得多),香港目前的政制发展情况,也应该要理性的保持对话,暴力、斗争、谩骂,无论在家中、在工作岗位、在社会、在国家之间,都不能真正解决分歧。聪明的香港人,是时候考虑如何明智地行出下一步了。

 

陈德樑,曾任英国伦敦红桥区议会议员12年,担任多个内阁成员职位,2009年成为全英第一位华人市长。(中新网北京7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