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鼓励寻找同股同权改革的中间道路

中新社香港4月7日电随着阿里巴巴宣布赴美上市,香港同股同权似乎不再是热门话题。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7日发表网志,再次谈及同股同权的改革问题。他提出在商讨股权架构改革上,能否找到一条中间道路,既能保护投资者利益,亦可给一些新型公司的创始股东有一定自主性。

 

李小加表示,随着阿里巴巴上市事宜淡出媒体焦点,或许可以更加理性和开放地探讨由此引发的相关股权制度问题。他认为部分围绕同股同权制度的观点,简单将其当作为香港市场的核心价值。

 

他指出,香港市场的核心价值首先是法治精神和程序公义。香港不会随便为一家上市公司更改规则,任何重大更改都必须经过审慎程序。也不应因为一两家公司的离去而停下来。公司走了,问题还在。现在应该回到问题的本质,进行理性的思辨。

 

李小加又指出,不能把“同股同权”与“投资者保护”自然而然联系起来。同股同权只是一条规则,而投资者保护则是涵盖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投资者的综合保障制度。保护投资者是目的,但同股同权是众多手段之一。

 

他表示,新兴科技公司,可能出现创始股东因为看重公司长远利益而被短视的早期投资者夺权,所以同股同权可能造成不好影响。对于那些正在考虑上市的内地科技公司、新经济公司,香港是他们最理想的首选上市地。不过,如果多重股权架构对于他们来说远超香港其它优势的话,他们可能另辟蹊径。如果这一类公司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潮流的话,香港可能就与这个潮流擦肩而过。

 

李小加指出,保持现状似乎并无益于目前香港市场中的任何一方,它影响着香港市场吸引新经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香港能否找到一条可行的中间道路,既在股权架构上给予新经济公司创始股东一定的自主性,又能让投资者的核心权益不被侵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