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勇:宋朝小贩的幸福生活

有保护商业的律法,有合理的税收,看不见没事找事的城管,只要勤劳本分,在宋朝做小贩是安乐幸福的。

 

武大郎剧照

 

尽管武大郎老婆偷人,导致家破人亡,但作为一个宋朝的卖炊饼(馒头)的小贩,武大郎过的是小康生活:租得起临街两层小楼,平时酒肉不愁。这样的生活不过是由武大每日挑两筐馒头沿街贩卖挣来的,他一没被收重税,二没有衙役踢摊子,日子过得平静悠然。如若不是登徒子西门庆,恐怕这一家人也能安乐祥和地把小日子过下去。

 

在明代小说中,并非只有这一个宋代小贩形象。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三回《卖油郎独占花魁》同样讲到一位南宋临安城里的卖油小贩秦重,说他靠卖油竟能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把三两银子的本钱变成了十六两银子。

 

或许有人说,这只是小说家言,不足为凭。但在宋代史料中,并不难找到现实的例子。南宋人洪迈的《夷坚志》中便讲述了一位小贩的发迹史:“吴十郎者,新安人,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居于舒州宿松县,初以织草履自给,渐至卖油,才数岁,资业顿起,殆且巨万。”一个小贩靠织草鞋和卖油,才几年时间,就家财巨万,暴富之迅速,令人瞠目。还不止一例,宋人笔记中,南宋初期临安著名的小贩宋五嫂、李婆婆等也是靠着经营饮食摊发家致富的。

 

宋朝社会商业发达,在名画《清明上河图》中就有各种各样的摊贩,无论桥头、城墙边还是街道旁,剃头的、卖甘蔗的、卖菜的、叫卖各种小吃的,应有尽有。

 

那么在宋朝,一个做小买卖沿街摆摊叫卖的小贩,如何能过起幸福的生活呢?

 

宋朝城市管理相当人性化

 

想要买卖好做,首先不能总遭遇没事找事的城管,商人的正常经营必然离不开政府的人性化管理和支持。

 

在唐代及以前,商人只能在规定的地点即设有围墙的坊市内从事交易活动。坊市闭门以后及开门之前,无故行走者将受到被打20鞭子的处罚。

 

到了宋朝,由于商业活动增加,城市布局已打破了唐代坊市界限,城镇和乡村集市均可随处摆摊开店,营业时间不受限制。政府不但不予干涉,甚至明令保护。

 

乾德三年,宋太祖就专门降旨:“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来不得禁止。”由于朝廷的保护,城市小贩更加活跃,“大街买卖昼夜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