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台武器输出新三原则 打开“输武”之门

中新社东京4月1日电 日本政府1日经内阁决议出台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以取代该国长期遵循的“武器出口三原则”,从而实质上打开在“符合条件”情况下的武器常规输出之门。

 

此前日本所遵循的武器出口三原则,肇始于1967年。起初主要针对“共产圈”,1976年三木内阁时扩展至其他地区。1981年日本国会作出有关决议后,日本一直实行禁止对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尽管之后日本政府曾对个别武器出口项目采取过“特例”,但其整体制约效力一直未变。

 

据披露,此番安倍内阁新出台的“三原则”,其内容主要包括:禁止向争端当事国或联合国禁运国出口;仅限有利于和平贡献和有助日本安全的情况;出口的武器被用于其他目的或转至第三国时,原则上须经日方事先同意等。尽管也强调了“严格审查”之说,但此举依然意味着,对于那些“符合条件”并经过“严格审查”的武器出口和军工产业合作,此后将被视为正常之举。

 

一些日本媒体分析认为,此举意在通过扩大武器出口,强化与相关国家在安保领域的合作关系,并可助益日本国内的军工产业。

 

对于安倍内阁的此一动作,日本国内自然颇有叫好者,指现行的“武器出口三原则”已落后时代,制定新原则可应对安全环境变化。但反对或要求慎行其事的声音也十分强烈。例如,《东京新闻》之前就此话题发表的一篇社论就曾明确指出,武器出口三原则与宪法第九条、非核三原则,是战后日本作为和平国家的立国之本。而日本武器出口的扩大,恐给外间带去其和平主义发生转变的信息,从而有损于日本真正的国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