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委会主席及委员就职 将公平公正开展选举工作

海峡飞虹消息(记者徐艳清):今年澳门将举行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31日正式就职。管委会主席宋敏莉表示,管委会将严格按照《基本法》和《行政长官选举法》等相关规定,不偏颇、公平和公正地开展行政长官选举的各项工作。

 

行政长官崔世安主持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就职仪式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当天刊登行政长官批示,行政长官委任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就职仪式31日上午在政府总部举行,由行政长官崔世安主持,管委会五名成员分别为:终审法院法官宋敏莉(委员会主席)、检察院助理检察长马翊、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长叶迅生、行政公职局局长朱伟干及新闻局局长陈致平,先后宣誓就职。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宋敏莉向行政长官崔世安宣誓就职

 

宋敏莉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基本法》与其附件,以及《行政长官选举法》均有明确规定行政长官的选举方法,管委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做好工作。她指出,只要候选人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参选资格,管委会都一定会平等对待。除了法律上的保障,管委会还将透过更细致的具体工作,以公平、公正的精神和方式对待不同的候选人。

 

宋敏莉指出,行政长官选举是澳门社会的一件大事,全民关注,相信传媒会透过监督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管委会将随时向社会和传媒通报选举的工作状况,透过传媒将讯息传递予全澳市民,让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委员叶迅生亦表示,管委会将参考去年立法会选举和相关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经验,以期改进部份具体事务,保持与传媒间的良好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