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川台农业合作进一步深化

从四川省农业援外办公室获悉,为了适应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2013年四川省积极开展对台农业交流与合作,“新津台湾农民创业园”和“攀枝花盐边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积极有序,多渠道、多形式地推进了川台农业交流与合作发展。

 

根据《农业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台湾农民创业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切实推动新津和盐边两个台创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四川省和两个台创园承担的“四川对台农业交流合作促进项目”、“促进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和“台湾热带特色水果新优品种引种及关键技术示范”三个项目进行认真管理和监督评价。组织省级和台创园相关人员学习全国先进经验,积极发挥四川传统农业大省优势,多层次、全方位利用台创园平台,推动川台农业交流合作更上一个台阶。

 

为了推动川台农业互动与交流,四川省积极参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工作座谈会”,组织攀枝花市农牧局、新津台湾农民创业园、盐边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有关人员与川台商代表,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科院相关专家等10人,参加“首届两岸农业产业项目交流对接会”,扩大了对台农业交流。同时为了使川台合作更加深入,四川省农业厅和攀枝花市、苍溪县、眉山东坡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分别选派工作人员赴台参加现代农业培训研习班;为落实四川省与台湾签订“川台农技交流培训合作协议”,组织相关人员赴台开展现代农业培训活动,既培养了人才,又推动两岸农业互鉴。

 

四川雅安芦山“4·20”强烈地震发生后,台湾农会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人民币50万元,这笔善款用于开展“台湾农会援助芦山县思延乡铜头村优质山药地震灾后恢复生产示范项目”。据调查,2013年项目区山药种植单产每亩约2600公斤,总产量约1300吨,销售总收入约832万元,与2012基本持平,保证了项目区大灾之年无减产、无减收。

 

川台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上的扶持。在优惠政策方面,四川省专门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川府发[2010]17号),鼓励台资企业进行农业技术革新,支持台资企业引进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先进农业设施设备,促进农业转型升级,鼓励台湾农民以及种植、养殖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进入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优先保障在贷款、农业科技经费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在四川省联合签署的《关于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把支持鼓励台资企业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基地的生态功能、体验功能、观光功能、参与“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和评定列入重点。

 

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和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当地加大对台资企业和生产基地的技术指导与监管服务力度,鼓励产品进行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将台资企业和生产基地纳入建设扶持范畴,促进台湾农业的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管理模式和营销方式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为川台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持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