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服贸自由化协议实施在即 CEPA2.0版呼之欲出

粤港服贸自由化协议实施在即CEPA2.0版呼之欲出

 

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在香港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签署协议

 

《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18日在香港签署,将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协议》是香港特区政府与商务部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签署的新协议,也是内地首份参照国际标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贸易协议。

 

明年3月1起,广东对香港的开放部门将达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160个部门总数的95.6%,这也就意味着,广东率先与香港实现了服务贸易自由化。此《协议》被视为CEPA的升级版。

 

升级之一:以负面清单列出限制措施

 

《协议》的附件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是商业存在方式下以负面清单形式保留的限制性措施。按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分类标准160个部门的分类,逐个领域做出具体承诺。除列明具体限制性措施外,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实行与内地企业同等的待遇;二是跨境服务、电信领域、文化领域以正面清单的方式列明新增开放措施。同时,为支持香港市民北上创业,对个体工商户做了更大的开放。

 

针对“商业存在”服务模式的负面清单,覆盖134个服务贸易分部门,共列出132项不符合或不适用国民待遇的措施。

 

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光南认为,负面清单模式是对CEPA的升级,也是广东率先实现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必然选择。

 

根据他的研究,CEPA签署十年来,内地对香港的开放广度已经很大,但“深度”仍不够,张光南认为,负面清单之外的部门均予以开放,可以增加开放透明度,也将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升级之二:香港服务提供者得以享受国民待遇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当日致辞中说:“今次的协议在广东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不同的商业领域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列出不包括在内的项目。就是说除了清单上列出的例外措施,香港服务提供者都得以享受国民待遇......负面清单覆盖了130多个服务分部门,而内地在其中约一半的分部门对香港实行国民待遇,即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享受跟内资相同的待遇。”

 

据了解,《协议》的开放部门将达到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160个部门总数的95.6%,其中58个部门拟完全实现国民待遇,即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享受跟内资相同的待遇。

 

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主任陈广汉教授表示,在此次协议签署前,对香港的开放力度已经不小,但此前无法享受国民待遇成为一些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广东发展的障碍。“可以享受国民待遇是一个重要发展。”

 

升级之三:确立香港最惠待遇 提高港企投资便利化水平

 

《协议》将给予香港最惠待遇以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下来,即今后内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优于CEPA的开放措施均将适用于香港。

 

特区政府表示,此条款保证了香港继续享受内地最优惠的开放措施。

 

此外,协议中规定,在投资便利化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公司及相关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对此曾俊华在协议签署当日表示,“协议另外一个亮点,是提高投资便利化的水平,容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大部分服务分部门,在广东的投资项目跟内地投资项目按同等权限和程序办理,而投资设立公司和相关合同章程的核准改为备案管理。随着内地服务业进一步开放,简化审批手续是吸引投资者的必需措施。”

 

商务部认为,《协议》签署后,广东将为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先行先试积累经验,这将为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地位和发展新兴现代服务业提供有益的帮助,也将为内地经济带来新的活力,有利于全面推动内地与香港经济的融合。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香港GDP有超过90%是服务业,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对香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香港人包括年青人的事业发展,意义重大。他鼓励港人要有外出打拼的决定和能力,利用好机遇。(新华网港澳频道蔡啸天综合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