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要做到真普选 必须根据法律来办事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天(1日)下午表示,香港是一个守法的地方、是一个法治的地方,因此我们要落实普选,要做到真普选,必须根据法律来办事。

 

梁振英表示,一个社会将其选举这个地方政府首长的制度,从一个制度改变到另一个制度,已经是相当有争议性的一件事。香港作为一个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的权力比外面一般的城市,无论是西方或是东方的城市的首长都要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方式,在选举制度上、选举方式上有一个改变,亦因为这样是更加具争议的一件事。

 

他说,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下,行政长官的选举方式要改变的话,这个亦是在《基本法》里面订明的,中央是有权有责参与的。凡此种种都令到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办法的修改(简称“政改”),是有争议性的,这个我们是理解的。

 

梁振英表示,社会上有相当部分的市民,包括我们的青年学生,他们追求民主,他们希望香港在选举行政长官这个过程当中能够有最高成分的民主,这个我们亦是理解的。但是香港是一个守法的地方、是一个法治的地方,因此我们要落实普选,要做到真普选,必须根据法律来办事。

 

他说,香港回归十七年来,《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重要基石,是香港法治的重要基石,因此真普选是必须根据《基本法》有关的规定和人大常委过去数年相关的决定来落实,这个才是真普选。离开人大常委有关的决定或者《基本法》有关规定的普选,不可能是真的,希望在占领香港各个地区街道的朋友,知道什么叫真普选。人大常委的决定是不能够亦不会修改的,中央亦说了很多次。

 

梁振英说,在过去差不多一年的时间,自从开始政改咨询之后,听取了社会上方方面面的意见,亦将这些意见原原本本和真实地向人大常委做了报告,亦提供种种机会在上海、深圳、香港,在人大常委决定出来之前、决定出来之后,和社会各界面对面交换意见。例如今年四月份我们就安排了立法会全体议员,包括泛民议员,去上海和李飞主任、王光亚主任和张晓明主任面谈。在香港亦安排了全体立法会议员和其他人士和张晓明主任面谈,这些都是特区政府发挥桥梁、反映意见的作用。(中新网12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