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终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编辑: 陈豪 | 时间: 2014-12-17 15:33:02 | 来源: 中新社 |
美国商务部终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中新社华盛顿12月16日电 美国商务部当地时间16日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方将征收“双反”关税,同时认定中国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将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当天发布了对中国大陆和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的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与商务部数月前公布的初裁结果相比,终裁结果认定的台湾地区产品倾销幅度下降,但中国大陆产品的补贴幅度有所上升。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大陆产品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根据美方贸易救济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明年1月29日左右做出终裁,如果这家机构也做出肯定性终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双反”关税;如果该机构否决中国相关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美方将不征收“双反”关税。
这不是美国第一次将“双反”大棒挥向中国光伏产业。2011年11月,美方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的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
为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今年1月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与首次“双反”调查相比,二次“双反”调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光伏电池扩大到光伏组件、层压板、面板等,对象也由中国大陆扩大到包括台湾,意在堵死大陆光伏公司海外代工和采购以规避关税的做法。
根据美方统计,2013年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总额为15亿美元,中国台湾输美相关产品总额为6.57亿美元。分析人士认为,美方此次终裁结果出炉意在全面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体硅光伏产品。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此前表示,美方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
在美国国内,拥有70多家太阳能行业会员企业的平价太阳能联盟不支持美方推进“双反”措施。该机构表示,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将会导致美国太阳能产业增速放缓,抬高太阳能产品价格,减少美国就业岗位,美中应通过谈判解决贸易摩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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