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同意受理检验港澳渔船

记者3日从澳门特区政府海事及水务局获悉,“内地与香港、澳门第二次三方渔船检验管理合作会议”日前在澳门举行。三方就进一步深化渔船检验管理合作、共同保障渔民作业安全等达成共识,并共同签署《关于渔船检验管理合作会议纪要》。

 

为进一步加强内地、香港和澳门的渔船检验管理合作,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香港海事处以及澳门海事及水务局派员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旨在深化三地管理合作,持续优化流动渔船安全生产设备、技术和作业条件,确保渔船符合安全标准,保障渔民作业安全,维护渔业和谐稳定发展。

 

根据会议纪要,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同意受理检验香港籍和澳门籍渔船;三方同意凡是进入内地海域生产作业的港澳流动渔船纳入广东省渔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原则,按照内地渔船同等标准、同等要求实施监管。

 

三方还深入探讨了流动渔船管理原则、安全生产设备配备、最高乘员限额与航区核准、检验周期、分类管理、装载汽油危险品以及证书签发准则等方面的议题。(记者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