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为爱奔台 叹无身份证寸步难行

湖南来台的李小红,抱着不满周岁的儿子,期盼台湾尽早修法,让自己获得身份证。图:“中时电子报”

 

据台湾《旺报》报道,“我们只想要一个完整的家,一张身份证。”远从湖南邵东县嫁到台北的李小红,抱着1岁的邱小弟弟,谈起在台3年生活的不便,泫然欲泣。另一位大陆配偶汤恒,则永远记得20年前,她初到台湾时举目无亲的惨状。

 

李小红原本经营电子商务,为了跟老公厮守,不远千里来到台湾,去年喜得一子。长得非常可爱的邱小弟弟,在母亲持麦克风发言时,少小不知愁滋味,一直揽着电线把玩。李小红说,至今无法跟老公一起到岛外旅游,只因她没有身份证,两人难以一起办理签证。

 

再谈到银行开户、小孩申办儿童手册,都要有老公全程陪同,否则就不给办理,她要到岛外谈业务,自己办签证也要绕一大圈。李小红强调,她很想融入台湾社会,也觉得台湾人很友善,但是台湾的法令偏偏就很不友善。

 

汤恒也是湖南人,嫁到台湾近20年,当初等身份证要11年,最早连考驾照都没办法,生小孩的时候没有健保卡,自费花了10几万元(新台币)。

 

而且台湾社会很讲究身份证这种证件,出门办事没有老公陪着,几乎寸步难行,被警察拦下来临检时更麻烦。即使家计艰难也不敢出去找工作,有的姐妹连在自家工厂帮忙都不行。

 

汤恒说,她熬了许多年才拿到身份证,现在站出来挺中华妇女党的6年改4年拿身份证诉求,是不想见到后来的姐妹再受这种苦,她也相信,绝大部分的台湾人都能理解她们的立场,希望“立委”们能够响应民意。

 

年纪最大的吴永平,桃园出生、长大,1949年前后跟父亲返回大陆,之后嫁给台湾人,从台湾人变成大陆人,又成为台湾媳妇。她不客气的说,很多民意代表都不认真,没有倾听老百姓的声音,像陆配取得身份证这种事情,竟然比东南亚籍配偶还不如,同文同种的人应该更能体谅才对,怎么可以用这种法令歧视大陆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