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就档案: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香港和澳门问题是殖民主义国家侵略中国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从中国历史和现实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一国两制”,就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这一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从中国实际出发,充分考虑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历史与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

 

“一国两制”构想首先被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向来访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明确阐述了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经过中英两国政府历时两年的正式谈判,1984年12月19日,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

 

随后,经过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一系列工作,香港回归的各项准备陆续完成。1997年7月1日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香港升起,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