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又开大门 服贸协议再失先机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与上海市政府6日共同宣布,进一步开放上海自贸区七项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将电子商务外资持股比率提高至不超过55%,与台湾方面在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争取到台湾业者在福建从事电子商务的优惠相同,一再遭到延宕的两岸服贸协议优势再失先机。

 

  工信部与上海市政府6日发布的《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主要开放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已经对WTO承诺开放,但外资持股比不超过50%的信息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等两项业务,外资持股比可试点突破50%。其中信息服务业务仅含应用商店。

 

  其次是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使用者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国内因特网虚拟私人网络业务等四项业务,外资持股比例进一步开放。其中,前三项业务外资持股可突破50%,后一项外资持股不超过50%。

 

  报道指出,前述六项业务的进一步开放对台湾厂商的商机相对有限,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5%。”同时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外资企业注册地和服务设施必须设在上海自贸区内,但业务的服务范围可扩大至全中国。

 

  上海自贸区对外资经营电子商务持股比例的开放,与台湾在两岸服务贸易谈判中所争取到,台湾业者在福建从事电子商务所能享有的优惠相同。

 

  两岸于去年6月21日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因一直无法通过“立法院”审议,已延宕半年时间,原本台湾领先各国及地区在福建争取到的优惠,如今上海自贸区将对各国及地区一体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