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环保部门:民众检举重大污染案最高可获百万台币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环保署”表示,民众检举重大污染行为查证属实裁罚达千万元(新台币,下同),最高可获100万元检举金。

 

  一名关怀台湾宝贵环境资源、希望净化台湾土地的高雄籍企业家,捐款“环境保护署”(简称“环保署”)新台币400万元,指定作为新北市、桃园县、台南市及高雄市等4县市辖内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的检举奖金。

 

  “环保署”特别举行记者会,国民党“立委”李庆华到场代表该捐款人捐款给“环保署”。

 

  “环保署副署长”张子敬致词表示,过去利用公权力取缔环保污染案件往往要花很多心力,有效情资和资源可大大提升稽查效力,但往往因奖励金额有限,并未能引起很大回响。相信捐赠人选定部分县市为检举金发放辖区,是为了让绩效更凸显,希望这笔奖金能鼓励更多热心见义勇为的民众,多多提供线索,有效打击不法。

 

  为达成捐赠人期待,“环保署”特别成立“接受民间捐款鼓励检举重大水质污染案件及事业废弃物污染案件项目执行要点”。台湾民众都可检举(不包含匿名者、虚伪名、公务员或执行公权力人员、环保机关现职人员、当局和地方公职人员),查获属实裁处罚锾(含不法利得)金额达1000万元即符合条件。

 

  “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总队长陈咸亨表示,依上述执行要点,民众可将具体证据及相关左证数据及个人真实数据,寄到“环保署”检举。每件检举金最高100万元,最低20万元,每县市总奖金100万元,该县市奖金额度发完后停止核发,尔后按原来“环保署”的“奖励民众举发污染案件实施要点”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