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是应有之义和正义之举

编辑:母曼晔|2024-06-26 12:07:07|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海峡飞虹

海峡飞虹消息(记者 左妍冰):6月26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朱凤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无可辩驳的法理事实,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具备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

 

有记者提问:对于大陆日前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个别民进党民意代表鼓吹台湾方面要有所谓“反制作为”。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表示,依法惩治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是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举措,符合台湾社会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奉劝岛内某些人认清形势,不要罔顾民意、逆流而动。

 

还有记者提问:此前大陆方面宣布“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及制裁措施后,台陆委会曾称“两岸互不隶属,制裁非法无效”。请问大陆此次出台的《意见》如何对台湾产生效力?

 

朱凤莲表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无可辩驳的法理事实,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具备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又有记者提问:对于岛内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凤莲表示,《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还有记者提问:大陆日前出台《意见》,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在例行发布会上就此称,“美方强烈谴责中方破坏稳定、升高情势的言行”“威胁及法律战无法和平解决两岸分歧”“敦促中方与台湾进行有意义对话”。民进党当局表达欢迎及感谢。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表示,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处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世界各国通行做法。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只有依法严惩“台独”分裂犯罪,才能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利益福祉。

 

朱凤莲指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来干涉。我们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就是为了制止“台独”分裂行径、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美国无权对此说三道四,干涉中国内政。美国必须以实际行动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履行不支持“台独”的承诺,不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错误信号。 

 

朱凤莲强调,正告民进党当局,搞分裂对抗没有出路,妄想“倚美谋独”注定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