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高悬19年 《反分裂国家法》有效震慑“台独”!
19年前的今天——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19年来,这部依据《宪法》制定的“反”字头的法律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也成为名副其实高悬在“台独”分裂势力头顶的利剑。
2000年5月,民进党的陈水扁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其上台后与一些“独”派分子在岛内大搞“去中国化”“文化台独”“渐进台独”“法理台独”……甚至推出所谓的“台独时间表”。针对当时“台独”分裂活动不断升级的严峻形势,顺应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强烈呼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启动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程序。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2016年5月,蔡英文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民进党当局再度执政。近8年来,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立场,一方面拒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不断挑衅大陆,导致两岸情势紧张加剧;另外一方面,民进党在岛内处心积虑搞“去中国化”,尤其是推出的2019年版“台独”课纲,篡改历史和删减内容,荼毒岛内下一代。
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在3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民进党是“台独”政党,众所周知。从理念上看,1991年10月,民进党用修改党纲的方式,把建立“主权独立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写入党章,这就是“台独党纲”。从实践上看,无论是陈水扁还是蔡英文当政时期,民进党总是处心积虑遂行“台独”分裂图谋,企图改变两岸同属一中的台海现状。
“台独”祸乱,贻害深重。打击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大陆的工具箱非常丰富,有充分的信心和足够的能力。《反分裂国家法》作为法治工具,为挫败“台独”分裂图谋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19年来,尽管岛内“台独”分裂势力不断挑衅生事,但至今仍不敢触碰《反分裂国家法》标定的法律红线与政治底线。面对当前严峻的台海局势,今天,我们重温《反分裂国家法》这部重要法律的立法背景和具体细则,对于两岸同胞看清历史大势、提振信心、团结前行具有重要作用。
《反分裂国家法》篇幅不长,是一部仅千字的法律,共计有10条内容。第一条即开宗明义,直接剑指“台独”分裂势力,要遏制其分裂国家的行径,同时强调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大陆方面愿意为和平统一创造广阔空间,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这在《反分裂国家法》第六条和第七条中充分体现,这两条内容的篇幅较长,充满善意和诚意,不仅为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制定了具体措施,还就和平统一展开有步骤、分阶段、灵活多样的协商谈判作出了长远规划。
“但我们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这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第八条则划出红线,规定了“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种情形,那就是“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反分裂国家法》是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反“独”促统政治责任和使命要求提供了重要遵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大陆方面有能力和信心用好《反分裂国家法》这柄利剑,对“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干涉势力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和严正惩戒。(文/张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