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第二批)关税减让的公告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24-05-31 10:03:17 | 来源: 财政部网站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部分产品(第二批)关税减让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4号
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2023年1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9号,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但台湾地区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规定和程序决定进一步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附件所列润滑油基础油等134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关税减让产品(第二批)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标签:两岸经济
相关新闻
- 2024-05-08两岸经贸关系面临重要转折点
- 2023-12-21国台办:支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措施
新闻推荐
- 故宫博物院年度大展启幕 《步辇图》等107件珍品亮相2026-09-03
- 台湾文旦柚亮相东莞台博会2026-09-03
-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发言人就光州双年展严重涉台错误发表谈话2026-09-03
- 义乌台商情系雪域 爱心驰援西藏吉隆灾区2026-09-03
- 我国开展台湾岛以东管辖海域海洋地球物理综合调查2026-09-03
- 五个关键字,看开局之年中国经济发展气象2026-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