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一国两制” 坚持依法治澳
在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之际,我们通过回顾澳门“一国两制”实践经验和澳门基本法贯彻实施成效,深刻认识到一条规律:只有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依法治澳,才能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法律保障
“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是实现国家统一,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在“一国”方面,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行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包括直接行使的权力和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在“两制”方面,中央授予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实行“澳人治澳”,保持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保障,要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就必须严格依照基本法治理。
基本法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保驾护航
第一,基本法保障了国家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实现了平稳过渡。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颁布,要求澳门在后过渡时期在法律本地化、公务员本地化、政治体制等各领域的重要政策、制度必须与基本法的规定相衔接,抵触基本法的必须修改或废止,实现平稳过渡的目标。在世界历史上,既能够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能够保持社会稳定、人心安定是绝无仅有的,充分显示“一国两制”方针的优势。
第二,基本法保障了特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坚持“一国”之本,发挥“两制”之利,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等全面发展。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特别行政区设立,澳门基本法生效实施,特区进入依据基本法治理的新阶段。
一是,特区依据基本法维护和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比如,根据基本法的规定,由中央行使国家的主权,特区作为国家的一个地方,没有“自决权”。二○一四年澳门有团体发起所谓的“公投”活动,公然挑战国家主权,特区落实基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禁止。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中央对特区政治体制发展拥有主导权和决定权。二○一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特区政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完成本地选举法律的修改工作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备案,维护中央管治权的权威。
二是,特区依据基本法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机制。根据基本法的规定,特区履行宪制责任,制定和修改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基本法有关宣誓效忠的规定,制定和完善特区的立法会选举法,明确参选人必须拥护澳门基本法、效忠澳门特别行政区,严防反中乱澳分子进入立法会,从法律上扎紧制度笼子。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落实行政主导原则,通过制定澳门特区的“立法法”,保障行政长官制定行政法规的职权,完善行政主导体制,发挥行政主导作用。
三是,特区政府充分利用基本法规定的制度优势,行使高度的自治权,依法施政,推动澳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方面,解决广大居民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澳门位居世界最安全的城市行列。另一方面,扭转回归前经济连年下滑的局面,制定适合澳门经济发展的政策,推动澳门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均GDP成倍增长。澳门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保障极大地改善,居民人均收入翻倍,享受充分就业、十五年免费教育、双层社会保障,以及现金分享等。
用好基本法创造“一国两制”新示范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习近平主席指出,推进强国建设,离不开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澳门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同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要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持港澳的繁荣稳定。这是“一国两制”新实践的基本任务和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尤其是粤澳横琴深度合作区建设,为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经济适度多元注入新动力。澳门要在融入国家发展中发挥新作用,需要学好用好基本法,充分发挥“一国两制”方针的制度优势,运用澳门所长,对接国家所需。粤澳横琴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中指出,要不断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采用澳门特区政府参与深合区共管的创新体制,就是发挥澳门制度和自治权优势的具体的尝试。这是贯彻落实基本法,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澳门要结合基本法实施的成功经验,认清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挖掘和发挥澳门的优势,在“一国两制”新实践中有所作为,开创“一国两制”的新示范。
(作者系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骆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