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出台27条惠及台胞具体措施
9月10日,广西来宾市台办、来宾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来宾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惠台利民政策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共4个部分27条。《具体措施》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结合来宾市实际提出系列惠及台胞具体措施,推动惠及台胞的“31条措施”、“26条措施”、“11条措施”和“广西80条措施”的落实,将为在来宾学习、工作、生活的台胞提供更多便利措施,让台商台胞在来宾有家的感觉。
《具体措施》第一部分共10条,主要是推动台资企业在投资和经济领域与来宾企业同等待遇,包括招商引资、投资、工业、农业、服务业、土地、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如第1条鼓励台资企业到来宾投资,可同等享受《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对特别重大的台资项目,还将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又如第2、7、8条,台资企业到来宾投资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业务等,享受来宾强农惠农及服务业产业发展政策,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用地指标。第3条更是为企业发展减税降赋:“自治区审批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属于来宾市收入的收费,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中有标准幅度的,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用电价格执行全区统一的销售目录电价,鼓励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第二部分共9条,主要是鼓励台胞到来宾学习和创业就业,包括教育、医疗、公积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措施。该部分进一步细化促进台胞在来宾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具体措施。如:为在来宾居住生活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一方面提供与来宾居民同等待遇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农村居住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以加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另一方面还可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常住来宾的台湾同胞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就近统筹安排,非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台湾省籍考生,还可参照自治区政策落实中考加分。
第三部分共6条,主要是深化来宾与台湾两地社会文化交融的措施,包括优秀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青少年及民间交流、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项目共建等方面。鼓励和支持来宾、台湾青年组织加强交流合作,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支持台湾同胞到来宾开展文化交流、参加来宾组织的公益活动和基层社区服务。在来宾工作的台湾同胞可纳入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评选等。
第四部分共2条,主要是规定为可能存在规则问题提供执行办法。
据悉,来宾市今年来新增台资项目2个,新增合同台资额人民币1.35亿元。来宾市台办主任覃挺表示,来宾市将扩大政策宣传,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依法全面平等保护,让台湾同胞切实感受到“两岸一家亲”,切身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让台资企业获得更好发展,不断促进两地经济融合发展。(中国台湾网广西来宾市台办通讯员 罗江莉)中国台湾网9月14日讯
台资企业广西八仙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消毒车间内工人把菌种接入到消毒好的菌包内。(广西来宾市台办供图)
广西来宾市永泰金属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广西来宾市台办供图)
广西瑞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在培植中的中草药。(广西来宾市台办供图)
台籍学生就近入读来宾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广西来宾市台办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