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当局修法“限电” 台湾投资环境陷随时停电危机?
民进党当局经济主管部门日前公告修正“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首度纳入如因“政治、战争”等因素,预期电力供应不足时,主管机关得启动紧急限电。本已深陷“五缺”、“六失”的台湾,未来各行业可能面临无预警停电,台湾投资环境必定雪上加霜。
民进党当局经济主管部门14日公告,依据《能源管理法》第19条,修正《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第4条之一,明确“因政治、经济、战争、天灾或其他重大因素”,致岛内电力供应预期发生严重不足时,主管机关为确保相关必要设施运作之需要,得启动紧急限电管制措施。”
两岸敏感期的动作
民进党当局经济主管部门“能源局”及台电公司,都拒绝对外多做说明,仅强调现行规定主要针对一般性电源不足,未针对重大因素造成缺电做规范。“能源局”指出,《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最近一次修正是2006年12月29日,现行规定主要针对一般性电源不足,但对其他重大因素造成的电源严重不足没有明确规范,因此修正规定,对是否是意识到台海发生战争机率升高,不愿置评。
经济主管部门表示,根据台湾地区“能源管理法”第十九条,经济部门在能源供应不足时,可以订定能源管制、限制及配售办法。但时值外有两岸关系紧张、中美贸易战,内有环团力护大潭藻礁、“中火”重启等争议,限电原因新增“政治、经济、战争、天灾或其他重大因素”,在岛内引发关注。
此时新增这条“法规”是否“别具意义”?该经济部门“能源局”官员指出,台湾地区上次“修正办法”已是15年前,为1990年代台湾经济快速起飞、但供电相对缺乏时期,与现在不同;且现行“法规”对于重大因素导致缺电的措施模糊,因此才新增条文,让“政府”因应有法可据。此外,现行规定主要针对一般性电源不足,限电需在前一日预告,但对其他重大因素造成的电源严重不足没有明确规范,因此修正规定,纳入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不需先行预告,可启动特别限电措施。
那么“政治、经济、战争、天灾或其他重大因素”的成立要素为何?经济部门官员则举例,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若因疫情缘故,导致天然气等发电原料无法顺利进口,将严重影响发电量,就有可能启动紧急限制用电管制措施。限电方式可能先从契约用电超过五千瓩的工业用户开始限电,最后才会到家庭用电等一般用电户,且限电时间每段最多五十分钟,以降低冲击。至于“政治、经济、战争、天灾”及相对应紧急限制用电管制措施该如何定义,官员说,后续会再订出子法。
“绿委”批吃饱太闲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表示,台经济部门跳过台电拟出这个方法,他了看一下条文是“吃饱换夭”、“没事找事做”。限电办法实施25年以来,没有因为供电不足限电过,加了这些因素会让人家以为现在供电不足,若因为地震、天灾,包括战争等因素,大家都能理解,不需要动这个条文,这个条文会让大家以为供电不足才限电,但今年以来用电创新高,被载容量还有超过10%。
郑运鹏表示,这条其实不用修,应该是修“该法”第2条,电源供应那一条,若因全球因素或是其他政治因素加进去就可以,现在台经济部门要这条有点莫名其妙。
媒体询问这个修“法”是否是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指示?郑说,供电办法来台湾立法机构备查就好,但是现在这个写法,一定会被拉下来审查,“不知道台经济部门是什么意思”,看到一点小瑕疵就拉下来修“法”,其实需要的行政措施法源都足够。台经济部门可能是要弥补原本第4条写说,每年3月要去评估今年用电量,担心紧急用电会不足,但其实不需要修这条。
只会让岛内投资环境雪上加霜
有媒体称这次的“限电修法”为“政治限电”,笔者也认为这是民进党当局炒高两岸紧张氛围的一次“政治秀”,实质意义不大。可是却会上岛内投资环境雪上加霜,到时候受苦的还是普通百姓。
台湾经济停滞,主因是岛内长期陷入“五缺”(缺水、缺电、缺工、缺地、缺人才)、“六失”(政府失能、社会失序、立院失职、经济失调、世代失落、台湾失去总体目标)日趋严重。
而这次民进党当局修正“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明确“因政治、经济、战争、天灾或其他重大因素”,致岛内电力供应预期发生严重不足时,主管机关为确保相关必要设施运作之需要,不须提前预告,便可以启动紧急限电管制措施。
一方面,为一向声称岛内不缺电的民进党,随时限电做“背书”,另一方面,为民进党“非核”家园的“神主牌”脱罪。本已深陷“五缺”、“六失”的台湾,未来可能面临无预警停电,台湾投资环境必定雪上加霜。华夏经纬网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