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6招稳外贸稳外资:抓紧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

编辑:王瑞颖|2020-03-12 11:04:57|来源:澎湃新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外贸进出口形势面临压力,为了稳外贸稳外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6项措施,包括抓紧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3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部署进一步畅通产业链资金链,推动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要求更好发挥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和企业纾困发展。

 

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布,今年前2个月中国外贸进出口4.12万亿元,下降9.6%。其中,出口2.04万亿元,下降15.9%;进口2.08万亿元,下降2.4%。外贸进出口下降,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春节假期延长等因素影响。

 

为稳外贸稳外资,国常会共提出6项举措:一是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外贸信贷投放,落实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大、前景好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可协商再延期。三是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四是做好筹办春季广交会的准备工作,大力促进对外贸易合作。五是抓紧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六是对近期出台的减税减费等助企纾困政策,要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

 

近期,不少中国企业一边忙于与外方谈判适当延长订单交付期,一边加班加点完成订单任务。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支持企业渡难关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2月18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协调复工审核部门加快办理手续,支持外贸、外资、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稳妥有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重大项目。

 

商务部还提出,要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引导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推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无纸化,加快实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无纸化管理。强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支持相关机构为外贸企业和境外项目实施主体无偿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此外, 商务部还明确提出,要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积极应对境外贸易限制措施。加强外资企业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和指导,设立海外疫情应对快速反应机制,为境外中资企业做好协调服务。

 

2月25日,海关总署召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降低港口、检验检疫收费,深入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

 

海关总署强调,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大力促进出口、扩大进口,强化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打好组合拳,认真落实已出台的促进外贸稳增长十条措施,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大力促进出口、扩大进口,强化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月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外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帮扶外资项目和外资企业复工复产,加强重大外资项目跟踪储备,提高外资项目备案便利化程度,简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优化鼓励类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流程。

 

国家发改委强调,各级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把外资项目和外资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对于在建项目,要做好工程建设保障、审批事项衔接,力争整体项目进度不受影响。对于前期项目,要创新工作方法,支持项目方远程办理各项手续,尽快进入实施阶段。

 

国家发改委提别提出,技术先进、医疗防疫、关键领域或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项目,可适度放宽规模。疫情期间申报材料有关附件存在办理困难的项目,核准机关可实行容缺受理、先办后补。疫情期间,对于因供应链问题暂不能确定进口设备清单的项目可容缺受理,相关材料可通过纵向网报送国家发改委,先行启动办理程序。

 

国家发改委透露,近期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拟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促增量和稳存量并举,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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