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4-29 10:55:01 |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
记者昨天(28日)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标签:
相关新闻
- 2020-04-20中国西部首座储气库群开工建设
- 2020-03-19永丰银行成都分行:看好大西部和“一带一路”商机
- 2019-11-18新一轮支持中西部发展新政将密集落地 加码“公铁水空”重大基建
- 2019-10-14西部陆海新通道将实现全程开通冷链物流运输
新闻推荐
- “微笑”卫星以从0到1的开创性突破 推动中国空间科学从“并跑”到“领跑”2026-05-20
- 淮水月,淮南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6年中秋晚会将在安徽淮南举办2026-05-20
- 中俄各界期待元首会晤为双边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2026-05-20
-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就台湾地区领导人“5·20”讲话表态2026-05-20
- 台湾青年群体支持两岸统一比例持续上升 国台办回应2026-05-20
- 离境退税办理人数增长367% 境外游客“中国购”持续火热2026-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