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海关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4-10 16:46:52 | 来源: 新华社 |
海关总署10日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即日生效。具体商品类别和编号如下↓↓↓(记者刘红霞)


标签:
相关新闻
- 2020-04-10“风口”之下,跨境电商进入“加速跑道”
- 2020-02-26海关总署:全国海关验放防疫进口物资超20亿件
- 2020-02-17海关总署出台10条“硬核”措施 支持外贸企业复工
新闻推荐
- 2026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电竞联赛总决赛在深圳南山举行2026-08-13
- 台湾首辆张雪机车被下狠手,民进党当局究竟在怕什么?2026-08-13
- AI赋能×两岸共创!2026海峡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配套活动干货满满2026-08-13
- 用脚步丈量文脉 用心灵感受交融——第六届海峡两岸青年文化月在江苏举办2026-08-13
- 逛故宫、唱京剧、玩冰壶……台湾学子北京研学“很新鲜”2026-08-13
- 超七成台湾员工领不到平均工资2026-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