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海关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4-10 16:46:52 | 来源: 新华社 |
海关总署10日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即日生效。具体商品类别和编号如下↓↓↓(记者刘红霞)


标签:
相关新闻
- 2020-04-10“风口”之下,跨境电商进入“加速跑道”
- 2020-02-26海关总署:全国海关验放防疫进口物资超20亿件
- 2020-02-17海关总署出台10条“硬核”措施 支持外贸企业复工
新闻推荐
- 外交部:坚决抵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妄动2026-04-08
- 郑丽文率中国国民党访问团拜谒中山陵2026-04-08
- 超610亿元、8.4亿人次!一组数据看假期消费市场强劲活力2026-04-08
- 国台办:第六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首次设立台湾特色展区2026-04-08
- 台胞点赞:这场AI沙龙,让企业发展的路越走越宽2026-04-08
- 郑丽文率团抵达上海开启大陆参访行程20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