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连载:《反分裂国家法》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三)
《反分裂国家法》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三)
(接上篇)
三、丰富国家统一的实践和理论
事实表明,《反分裂国家法》的发布、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的提出,有效推动两岸关系多方面进展。
一是实现两岸政党交往重大突破——2005年4月、5月、7月,胡锦涛总书记先后会见率团参访大陆的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新党主席郁慕明,都取得重要共识;“胡连会”实现自“重庆谈判”后国共两党领导人60年来首次握手,发布意义重大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2005年5月以后,国共两党保持高层交往对话,开展不同层级的党务人员互访;2006年至2012年,国共两党有关方面共同举办7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
二是取得反对陈水扁当局“法理台独”斗争的胜利——2008年3月22日,陈水扁推动举办的“入联公投”被否决,民进党在新一届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失败。全球80多个国家的华人华侨和港澳同胞成立180多个反“独”促统组织,自发开展声势浩大的反“独”促统活动。160多个国家表态反对“台独”。
三是推动两岸关系实现重大转折,开创和平发展新局面——
1.两岸两会制度化协商取得一系列成果。2008年6月,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制度化协商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到2012年底,两会共举行8次会谈,签署18项协议,达成一系列共识,解决诸多关系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问题。
2.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得以实现。2008年12月15日,两岸实现海上直航、空中直航、直接通邮。2009年6月30日,台湾方面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两岸实现双向投资。
3.两岸经济合作扩大深化。2006年起,大陆陆续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2009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致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2011年11月18日,国务院批复《平潭综合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心打造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共同发展的共同家园。
4.两岸全方位大交流格局基本形成。2008年6月,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同年7月正式启动;2008年8月台湾组团参加北京奥运会,两岸同胞共襄盛举;2009年5月,两岸54家机构共同在厦门举办万人之众的海峡论坛(此后每年一届);2009年12月17日,国务院台办开始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设立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此后多次在多地增设);2009年至2012年,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下,通过两岸协商达成共识,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致函邀请“中华台北卫生署”作为观察员参加世界卫生大会。
2008年至2012年,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两岸双方相向而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快速推进。2012年11月举行的中共十八大,宣示“在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同时提出“和平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实现和平统一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是对“和平统一”的深入认识,是从长期工作实践中得出的重大判断 。十八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坚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于此确立为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肯定几年来对台工作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报告提出了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论述、新主张。
一是提出要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反映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脚踏实地、行稳致远的指导思想。
二是提出两岸双方应恪守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立场,首次把“九二共识”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文件,反映了对体现一中原则的“九二共识”郑重肯定,对“九二共识”作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高度重视。
三是提出两岸双方应在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基础上求同存异,反映了希望双方在认同并坚持“一个中国”上,寻求连接点、扩大共同点的原则性和包容性。
四是提出加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建设,反映了希望通过平等协商强化两岸交流合作机制化,以促成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可违逆之势的真诚意愿。
五是提出探讨国家尚未统一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及其相应安排,反映了要为解决两岸症结性问题逐步创造条件,以不断拓宽两岸关系前行之路的基本立场。
中共十八大报告,对“胡六点”发表后的两岸关系科学总结,为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深入规划,丰富和发展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丰富和发展了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丰富和发展了国家统一的实践和理论。
综合说来,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后,中国政府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取得这一阶段反“台独”斗争决定性胜利;系统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成功开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对台工作理论和实践历史性进展。2008年5月后,两岸在“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上,恢复商谈并签署一系列协议,实现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形成两岸同胞大交流格局;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对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作出适当安排。两岸关系开启和平发展新局面。(罗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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