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台青到大陆创业打拼
日前,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新批准四川宜宾李庄古镇、福建宁德古田临水宫、江苏昆山慧聚广场、北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和北京台湾会馆五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10点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国台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马晓光主持。
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国台办已先后在山东、湖北、福建等22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66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对于扩大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大陆还设立了41个“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12个“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为台湾青年登陆保驾护航,增强幸福指数和放心系数。让每一位到大陆的台青在感悟中华历史中强化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感受到大陆两岸一家亲一家人的亲人照顾与感受家人情怀。
在越来越多选择到大陆创业、工作、学习、生活、打拼的台青中,有的是“常客”,有的是“新人”,两岸交流基地、两岸青年创业就业示范点、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只是大陆为台青服务的一个缩影,在大陆倾力、用心、持续为台青服务中还有很多的暖心故事和真实事例。
第二批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基地授牌现场
尤其是“31条惠及台胞措施”发布实施以来,2018年的成绩单就是为台青保驾护航的晴雨表。迄今为止,大陆已经有22个省区市60个地方分别制定了落实“31条措施”的具体办法,为台青选择大陆提供同等待遇和分享发展机遇。让他们在大陆有实现理想的获得感、生活学习的幸福感、打拼创业的安全感。
岛内最新民调显示,逾6成民众赞成在“九二共识”基础下发展两岸关系,且无论各年龄层、台湾六大地区皆有过半支持“九二共识”,即使是中立选民也是赞成者居多。这份民调显示出,台湾同胞对大陆的好感度没有受到蔡当局的蛊惑和蒙骗,反而在获得感中看到了大陆的诚心与善意、亲情与情感。一位在大陆工作的台青直言:假期回到台湾,周围的人都说他在大陆工作“很了不起”。简单明了的评价,诠释着台湾同胞对大陆的认知已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即便有认为大陆吃不起茶叶蛋的误解和偏见,但是大陆的善意与诚心已经走进了台胞的心中。
台创星SHOW2016年在福州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孵化中心建立的众创空间占地约2800平方米,有近40家台湾创业青年企业入驻,涉及农业、食品加工、文化创意等产业。 记者刘可耕 摄
记得有位第一次到大陆的台青说道,大陆的面貌和岛内宣传的是“天壤之别”,大陆的变化已是翻天覆地的改变,在工作、学习、创业中都能感受到大陆对台青一家人的体现和一家亲的真情。虽然这是一件小事,却反映出台湾民众对大陆的印象。这一变化,也让台青离岛登陆成为了一种趋势和常态。在大陆打拼的台青更是认为,“如今越来越多台湾学生跨海逐梦,来到大陆就学就业,通过参访使他们对大陆各领域的发展有更全面的了解和直观的体验,让大陆不再是想象中的大陆。”
台湾《远见杂志》针对“台湾民心动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18岁至29岁的台湾年轻族群中,有46.3%的人愿意来大陆发展;且跟过去相比,有48.8%的人对大陆整体印象变好,总计有59.7%的台湾民众对大陆印象是好的。台湾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也显示,在2017年73.6万人在海外工作,其中赴大陆工作的占到了55%。
所以,台青点赞大陆创业氛围,登陆西进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大陆实实在在的善意和务实实用的便利举措,构建起安心创业、放心打拼的良好环境,全方位保障和保姆式服务的助力综合拳,让西进登陆的台湾青年从内心感受到了这份真情善意。
暖心的创业环境。大陆持续推出暖心给力的便利举措,尤其是形式多样的两岸交流基地、两岸青年创业就业示范点、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各地有关单位更是全方位对接台青需求、保障台青权益、化解台青疑虑、解决台青困扰,帮助台青对接市场、资源和实习就业岗位,创业辅导、政策解读、法律咨询、专利申请、财税支持、配套服务、创业融资,让他们在大陆创业少跑腿,就业有保障,打拼无忧虑。国台办统计数据显示,大陆吸引超过6000名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17000多名台湾青年参加基地或示范点组织的各类实习就业、创业创新交流活动。
位于中关村国际创客中心的台湾青年创业驿站。
给力的服务保障。大陆持续出台便利台湾青年人来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措施,让“就业领域更加宽泛、门槛更低,生活和出行更加便利”。大陆各地更是全方位对接台青的工作需求,创业需要,提供包括资金、政策、扶持等一连串的措施保障,让台青在大陆享受到“保姆式”的温馨服务,并通过宣传引导、政策解读、利益维护等手段,解决他们在大陆创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台湾青年广东创业行”2018年12月启动
无限的发展机遇。大陆推动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为台青提供了广阔的施展才华、释放才智的平台和空间,同时在十三五规划、京津冀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战略中,始终敞开怀抱欢迎台青选择大陆创业。从大陆各地举办的招聘会上,台湾青年踊跃参加,始终热度不减人潮不断,就可以发现他们正在用行动来证明“选择大陆将拥有希望的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强调,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造福两岸同胞的真诚善意,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对台政策理念。同时,大陆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相信在未来,大陆将出台更多的暖心政策,更好的便利举措,使大陆成为台青成长的沃土、成功的港湾、成才的家园。(作者系本栏目评论员贾永辉 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台湾青年福州创业:打开人生新天地 享受生活
2018-12-28 11:17:17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福州台湾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是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首家成立的对台青创基地,2016年5月初创时有83家台企抢滩登陆。2年多来,许多渡海来此的台湾青年期望通过政策优惠和当地辅导团队的协助,在这个“有福之州”为自己的人生打开新天地。台湾青年为创业拼搏奋斗,享受当地生活。
福建泰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芝仪。台湾《中国时报》记者李锌铜摄
找当地伙伴 易接地气
创客基地2栋大楼里的一间间小办公室,如同一个个充满希望的梦工厂,从最初的创意到实体诞生,已成为台湾创业青年在福州的新舞台。泰可、馥莹基、益汁香、好适……从医疗机械到网络科技,从文创策划到文体娱乐,让来自台湾的青年在福州的异乡站了起来,并日渐茁壮。
“我2016年来到大陆,发现这里年轻人的步调很快,即使在周日也会为了工作开会,和台湾差很大。”福建泰可文化创意公司总经理曾芝仪表示,来到陌生的新地方,首先面临的是两岸在沟通理解上的差异,于是她改编思维方式,在当地找了个好伙伴,开始创业。
担任副总经理的谢晓敏就是曾芝仪口中的“伙伴”,但不只是“伙伴”而已,更是“翻译机”和“接地气”。
福州提出,符合福州市产业规划和环保规划的新设台资企业,年度台资实际到资500万美元以上的,按实际到资额的1.5%折合人民币给予奖励,最高奖励达1000万元人民币。在福州的台资企业与福州市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
福建泰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设计师郑雅瑄。台湾《中国时报》记者李锌铜摄
特许专案 台企可参与
台资企业可参与福州市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特许经营专案。在福州的台资企业可公平参与福州市各级政府采购。注册地在福州市的台资企业申请上市,可享受福州市各级政府出台的扶持企业上市政策等。
在台湾海峡对岸的“有福之州”似乎已经为到那里的台湾民众搭起了另一个温暖的家,欢迎更多想在大陆追寻理想的人们。无论是作为硬件的政策和建设,还是作为“软件”的生活休闲,在许多台商、台湾管理人员心中,这里不但充满机会,也可能成为他们另一个家,让更多梦想成真。
台青赴福州创业 很享受当地生活
在福州台湾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泰可的办公室里,摆放着过去举办活动留下的点滴和日渐丰硕的成果,还有1张来自德国的奖状,是设计师郑雅瑄2017 年5月获得的“红点设计奖”。对于郑雅瑄来说,她人生首次离开台湾就是2018年8月到福州参加第六届海峡青年节。她现在很享受福州的生活。
“青年节过后,我就留在这里了。”郑雅瑄2018年才从台湾景文科技大学视觉传达系毕业,没多久就来到创业基地。对于郑雅瑄来说,福州是个新地方,感到陌生,但才过了2个月,她的手机就安装了饿了么和微信支付,即使在家里也能够利用手机叫外卖,再用手机一扫,就完成了交易,“这是台湾很少有的,很稀奇,也很方便”。
在永辉集团,4名台湾年轻人展开新的人生。“我是7月进来的,等到满半年后,我就要办居住证,真的很方便。”杨嘉承在台湾念完大学后,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研究所,毕业后,来到永辉上班。他说,就以买车票来说,有了居住证会带来更大的便利, 而且,大陆也提出更多例如在医疗等方面的优惠,让就业的台湾年轻人有了更实在的基础,开始冲刺人生。中新网12月28日电
渝台民间交流向深层次、宽领域拓展
2018-12-28 11:19:16
27日,记者从台盟重庆市委、重庆市台联等部门了解到,近年来重庆与台湾之间互动日益频繁,渝台民间交流已经向深层次、宽领域拓展。
“涉台交流有‘品牌’,是今年渝台交流的显著特征。”台盟重庆市委秘书长王昱称,2018年1月19日至22日,在第十七届中国西部(重庆)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台盟中央共协调联系26家台湾企业来渝参展,有力推动了渝台农业的交流合作;11月台盟还积极参与承办第十届“重庆·台湾周”,来自海峡两岸的600余名嘉宾汇聚一堂,在经贸、文化等领域展开合作。
“今年我们先后接待了台湾新竹县妇联会参访团、全美台联2018和平之旅大陆参访团等海内外台胞来渝参观考察5批91人次,还组织了重庆市陶文化艺术交流考察团、重庆市报业协会交流考察团等5批49人次赴台交流考察。”重庆市台联副会长吕军表示,除了正常的民间交流互访外,2018年重庆还在长寿湖成功举办了首届海峡两岸姊妹湖产业协作年会,创造性地以湖泊为媒,打造了渝台湖泊产业交流的新平台,构建了湖泊文化与产业协作发展新模式,实现了渝台交流工作从零敲碎打到统筹规划的转变,一般交流向打造精品项目的转变、注重短期效应向注重长远影响的转变。
此外,重庆市台联还积极发挥“台胞之家”作用,走访慰问老台胞、回渝老兵、家庭困难台胞,举办台胞新春同乐会、青年台胞运动会、台湾历史主题沙龙会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市台联手机报、在渝台胞微信及QQ群,建成“掌上台联”,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到每一位台胞身上。
据悉,在重庆还有一群为渝台交流作出了特殊贡献的“老兵”,他们都来自重庆黄埔军校同学会。
“重庆黄埔军校同学会现有会员58人,已不及极盛时期的二十分之一,平均年龄92岁,最小的87岁,最大的105岁,但这批看似羸弱的黄埔老兵仍不忘初心,以‘老牛亦解韶光贵,不用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向海峡对岸的亲朋故旧讲述大陆改革开放十四年来的巨大发展,用同窗情、袍泽情、故乡情,拉近海峡两岸的距离。”重庆市黄埔军校同学会秘书长郭相彦说:“今年上半年,我会还向重庆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赠送了重庆黄埔同学诗文集《记述》,并获收藏荣誉证书。”中新网重庆12月27日电 (陈茂霖)
台商在粤:清远“台商之家”揭幕落成
2018-12-28 11:10:24
清远“台商之家”揭幕落成。(图片来源:清远市台办)
12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全国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清远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新办公楼落成典礼在清城区简单而又隆重地举行。广东省台办领导、清远市委台办、各县市区台办主任、台协会常务理事以上干部,以及邀请嘉宾共计90余人出席典礼活动并参加揭幕仪式。
广东省台办经济处肖南处长和张明镇会长一同为清远台商协会办公楼揭幕。落成典礼现场,肖南处长参观清远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办公楼和史地学家张献诚老师书法反写现场演示交流,祝福清远台协会会务昌隆,并表示广东省台办今后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和服务在粤台商。
台商协会新办公楼位于万邦中心2号楼06层,其建筑面积为393.29平方米,套内面积为276.55平方米,主要作为协会办公、召开会议、会见嘉宾、组织活动等场所。作为清远台商之家,新办公楼内悬挂“命运与共,心灵契合”“两岸一家亲”等匾额,其将会凝聚更多清远台商力量,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随后肖南处长调研台企,清远市委台办副主任李纪玲、钟建新陪同。肖南处长参观调研清远立宝企业,了解立宝企业在转型升级方面做出的努力和探索,鼓励清远台资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实现转型升级。他表示广东将一如既往地提供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台商朋友在粤发展壮大,不断深化两地经济文化交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国台湾网清远市台办通讯员 王亚飞)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清远讯
清远“台商之家”揭幕落成。(图片来源:清远市台办)
清远“台商之家”揭幕落成。(图片来源:清远市台办)
清远“台商之家”揭幕落成。(图片来源:清远市台办)
东莞台商盛赞改革开放成就期许两岸合作共赢
2018-12-28 11:08:14
12月18日,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在东莞扎根发展了30余年的众多台商认真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作为改革开放的亲历者和见证者,台商均对大陆举世瞩目的改革成就表示认同,也对未来坚定扎根大陆发展充满信心,期许未来两岸进一步深化合作、实现共赢。
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叶宏灯董事长表示,近40年来,看到大陆最显著的变化莫过于经济层面,从当初落后的农业国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不仅如此,民众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容、市政不断现代化,老百姓的自信心也不断提升。
他认为,想要到大陆发展首先必须了解大陆市场的巨大,若在大陆经商成功就代表在全球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第二必须要“接地气”,台湾人面对当地的投资环境、人脉、法规都很陌生,因此要融入大陆生活,在这里结交好友,一起努力、合作,成功的机会绝对比单打独斗来的高。
东莞市台商协会辅导会长谢庆源表示,今年是大陆改革开放的40周年,台商见证了大陆改革开放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在改革开放之中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受益者,40年来,大陆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内生产总值从367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82.7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9.5%,这是改革开放最好成绩的见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讲话中指出:“我们要支持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这更加坚定了台商扎根大陆发展的信心,对未来的营商环境也充满了期待。
东莞市台商协会曾建煌常务副会长表示,相信大陆的台商都对习总书记的讲话有很深的感受,一个国家在经济层面要能在稳定中求发展,不管是陆资,台资,还是港澳、华侨企业,都有共同的前瞻理念,就是让自己的企业与时俱进,配合政府经济政策,实现国家共同发展。最近国家出台的对台优惠办法,再次证明台资企业在大陆,还是有很大的、深耕发展的潜能。
东莞市台商协会青年会会长、东莞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林子凯表示,从1997年第一次随父亲到东莞短期居住,感受到两岸发展的落差及大陆的成长潜力,到第二个十年,选择来大陆创业,安身立命,事业小成,更体会到大陆巨大的市场机会,至今,第三个十年,从求生存,求生活,到求幸福,很庆幸作出了正确的选择,不但让人生精彩万分,也在发展的路上结识了不少在地的好朋友、好先进、好领导!也是他们让我对两岸关系和平共荣发展尽一份心力,立定了志向,在未来,希望积极争取为两岸发展奉献,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市台商协会黄江分会会长郑皓仁表示,40年以来,大陆对台胞的关怀一直不变,今年还为台胞出台了31条惠台措施,希望两岸一家亲能更进一步,为台胞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发展空间。
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吕杰融教授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不但表现出国家坚定改革的决心,也表达出威武不能屈的意念,坚持做对的事,走对的路,国家发展才会强盛,社会才能迈向稳定发展之路。(中国台湾网、东莞市台办联合报道)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东莞讯
福建省2018“台商台胞服务年”成绩佳 亮点多
2018-12-28 11:06:19
福建省召开“台商台胞服务年”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台港澳办 张宁 摄)
12月27日,福建省召开“台商台胞服务年”新闻发布会,总结福建省2018年开展“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的工作成绩,并提出明年工作展望。福建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钟志刚、福州市台办调研员许春保、厦门市台办副主任谢永福分别介绍省市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福建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钟志刚表示,福建省自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一年来,全省上下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在深化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闽台同胞心灵契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钟志刚将一年的工作成效概括为三个“增多”。
一是提供政策集成服务的平台增多。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措施”,福建省出台了“66条实施意见”,厦门、莆田、福州、漳州等地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措施,真情实意为台湾同胞谋福祉、办实事。钟志刚称,福建省今年共吸引实习就业创业台青1.9万多名,并新设4家国家级、8家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1家省级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基地,累计培育各类台青就业创业基地73家,较好发挥了集聚示范效应。
二是开展转型升级服务的举措增多。据介绍,一年来,福建省、市领导坚持与台商开展定期座谈,实施对口帮扶,协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并积极组织台商参加省内外展览,帮助台企搭建销售服务平台,拓展内销市场。
三是落实居民同等待遇的案例增多。钟志刚介绍,福建省卫计委积极优化台胞来闽执业管理服务,截止10月底,台湾医师被认定具有大陆医师资格374人,取得大陆医师资格已在闽注册台湾医师325人,台湾地区医师在闽短期执业210人。福建省人社厅也积极支持在闽工作台湾同胞参评福建省各类荣誉称号,推动台商台胞实现基本“同等待遇”。
对于明年开展工作的具体思路与举措,钟志刚表示,明年福建省台办将从推出升级版惠及台胞政策举措、加大台商台胞服务工作协作力度和加强涉台服务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三方面着手,推动明年活动更深入地展开。
新闻发布会上,福州市台办调研员许春保从四个方面讲述了福州市开展“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的工作成效。分别为提供政策集成服务有新举措、开展转型升级服务有新提升、对接台资推进项目有新突破和推动落实居民同等待遇有新发展。
提及今年的工作亮点,许春保介绍,福州“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是今年亮点工作之一,该创新工作被列为在全省复制推广的20项创新成果之一,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一年来,福州市共受理台商台胞投诉求助案件94件,办结86件,办结率高达91%,切实维护了台胞合法权益。
厦门市台办副主任谢永福从落实同等待遇政策、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加强对台经贸合作和加大对台引才力度四个方面讲述了厦门市对台工作成效。
谢永福表示,目前,中央“31条措施”均已在厦门得到落实;福建“66条实施意见”中有65条已在厦门落地;“厦门60条”已全部落地。支持台企技术改造,今年共有35家台企获得6710.76万元资金补贴。(中国台湾网12月27日讯 记者 王莉婷 通讯员 张宁)
福建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钟志刚介绍福建省工作情况。(福建省台港澳办供图)
福州市台办调研员许春保介绍福州市工作情况。(福建省台港澳办供图)
厦门市台办副主任谢永福介绍厦门市工作情况。(福建省台港澳办供图)
两岸交流频繁 大陆发展日新月异台湾民众增好感
2018-12-27 16:25:39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我假期回台湾的时候,到商场购物买东西。店员看到我拿大陆银联卡付款时,就流露出很羨慕的神情:‘你能在大陆工作呀,很了不起啊’。”在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任教的台湾教授陈莱姬,回忆起这件事也忍不住笑了。
她说,这虽然只是在台湾生活的一桩小事,但以小窥大,当中反映出台湾民众对大陆的印象,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40年前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将希望寄于“1700万台湾人民”。重读这份公开信,陈莱姬说,如今台胞数量已经有2300多万了,“现在两岸交流越来越频繁,两地民间的沟通交流已经不可能中断。”
陈莱姬曾在2000年和2007年到访北京,亲眼见到大陆的巨大变化,“18年前,即使是在首都北京,可以看到满街都是当地人骑着脚踏车,整个城市的发展相对封闭,外国人都很少见。但在2007年,当她再到北京调研时,已经是另一派气象,我在北京机场,看着一班班航班起飞,许多外国人在穿梭,我感受到一个国家越来越开放、在国际上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强。”
正如《告台湾同胞书》所言:“每一个中国人都为祖国的日见强盛而感到自豪。我们如果尽快结束目前的分裂局面,把力量合到一起,则所能贡献于人类前途者,更不可限量。”中新网12月27日电
台湾本土奶茶品牌落户北京 两岸携手共促台企在陆深根发展
2018-12-27 16:07:18
台湾“日日装”奶茶北京旗舰店开业。(中国台湾网 李航 摄)
近期,台湾“日日装茶”大陆地区第一家门店——“日日装茶”北京旗舰店在朝阳区建外SOHO正式开业。
“日日装茶”源自台湾中部,是由发靓国际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台湾创立的新型态茶饮,创办人运用其茶饮行业数十年之经验,融合独家口味、良心用料、高度客制化、精湛工艺等特色,最终将调茶误差值降至最低,实实在在将茶独有的香气完整地传递给消费者。
“日日装茶”品牌背后的推手——新添成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苏晓川向记者表示,“日日装茶”走进大陆一定要保持产品的“原汁原味”,所以无论从食材的选用、制作的工艺、加工的设备乃至营销模式,全部按照他们在台湾的方式进行。“日日装茶”进军大陆市场的过程中,不论是选址、装修、营销推广等各方面实施过程中都付出了不小的努力,“但最后能看到品牌终于落户北京,我也是十分开心,也很自豪,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此外记者了解到,“日日装茶”计划在大陆各城市继续开设门店,扩大自己的市场。在不久的将来,“日日装茶”将开启加盟模式,吸引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加入。
自年初国务院台办颁布“惠台31条”政策以来,各省市积极响应,纷纷出台具有当地特色的惠台措施,此举为台胞在大陆的创新创业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越来越多的台企、台青在政策的指引下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进军大陆市场,更有台胞将大陆作为自己“逐梦”的起点,借“惠台”大潮实现自己的价值。(完)
“日日装”奶茶在大陆首家门店。(中国台湾网 李航 摄)
店员在制作奶茶。(中国台湾网 李航 摄)
所有设备均与台湾门店同等标准。(中国台湾网 李航 摄)
开业后第一对客人。(中国台湾网 李航 摄)
滨州市出台“76条惠台措施” 促进滨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2018-12-27 10:07:18
中国台湾网12月26日滨州讯 近日,滨州市台办、滨州市发改委联合全市43个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滨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惠台措施7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涵盖促进滨台经贸交流、在滨学习实习创业就业、推动滨台文教交流、便利在滨居住生活等四个方面的76条内容,逐步为在滨台胞提供同等待遇。
惠台措施76条的出台,必将推动滨台全方位交流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跨入一个新层次。滨州市将依次为契机,加快推进各项惠台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进一步推进滨台经贸交流合作,创造优良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以下为《关于促进滨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全文
关于促进滨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根据国台办、国家发改委“惠台31条措施”和山东省台办、省发改委“惠台56条措施”,为台湾同胞在滨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滨州居民同等待遇,促进滨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推动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促进滨台经贸交流方面
1.市、县(市、区)政府在制定各项发展规划、设立各类扶持资金和出台支持政策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享有同等待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支持台资企业和台湾资本参与实施推进《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滨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滨州市海洋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适用与滨州企业同等政策。支持台湾同胞在高端铝、新型化工、纺织、粮食加工、畜牧水产等五大千亿级产业及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服务业等五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创业。支持在滨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在滨科技型台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10-3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5.对申请获得国家和省级重点科技创新中心的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台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6.支持台资企业在滨州加快设立总部、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经商务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核认定为新设台资企业区域总部或职能型总部的,积极协助争取省财政一次性奖励资金。(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
7.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台资企业,依法享受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生符合条件的研究费用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75%税前扣除。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台资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上限提高到500万。台资企业设在我市的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采购大陆设备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8.支持在滨台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完善银企合作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风险保障平台,提供与滨州企业同等待遇和服务保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负责)
9.支持台资企业在滨州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台资企业可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总包和分包。(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港航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0.鼓励滨台民间水利组织和团体在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利科技创新、水利成果应用等领域增加交流与合作。(市水利局负责)
11.鼓励台湾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参与滨州市美丽村居建设, 积极推荐其成果创先评优。(市住建局负责)
12.在滨台资中小微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度贴息额可获得最高50万元补助。台湾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在滨州转化实施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择优给予10-20万元奖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13.符合资质要求的台资企业可以依法公平参与滨州市政府采购。(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4.台资企业与滨州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对集约用地的台商投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大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市国土局负责)
15.鼓励台湾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在滨州设立研发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新平台,与滨州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进行联合研发。支持在滨州注册的台湾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牵头或参加滨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聘于滨州市的台湾地区科研人员,可作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享受与滨州科研人员同等政策。(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
16.支持台资企业依法在滨州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依法开展计量、标准、认证业务,参与国家、国际、行业标准和山东地方标准的修订。在标准、质量、品牌等领域享受与滨州企业同等支持和奖励政策。(市质监局负责)
1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各类专业性对台产业合作区、示范基地,制定发展规划,统筹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等政策,对入园企业发展提供便利。鼓励台湾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等与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合作建设滨台科技产业合作园区。(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8.支持台资企业“退城进园”,进入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切实保障台资企业搬迁中应享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台资企业新上项目优化区域布局,使新项目选址与环境容量、资源要素、基础设施更加匹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9.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滨州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同等适用滨州市惠农政策。台资企业及其创办的农业示范园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符合条件的台资农业企业产品可使用当地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20.在滨从事农业生产的台资企业,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负责)
21.支持台资企业和组织机构投资乡镇商贸中心、村落公共生活空间,参与文旅类、产业类特色小镇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列入市级服务业特色小镇储备,享受相关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扶持,积极推荐纳入省级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计划。(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旅发委负责)
22.鼓励台资企业和台湾资本通过合资、入股等方式,与滨州渔业企业在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深远海生态牧场建设、海洋核心装备国产化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按规定享受有关奖补政策。(市海洋渔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23.鼓励滨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台资银行同业合作,通过银团贷款等形式参与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为优质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滨州银监分局负责)
24.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为台湾同胞办卡开户提供便利,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使用电子支付。(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负责)
25.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融资,加强对拟上市台资企业的支持力度,并按照政策给予财政补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6.鼓励支持台湾地区投资者在滨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享受滨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并积极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市卫计委负责)
27.支持台湾地区投资者、养老机构独资或者合资(合作)在滨设立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或开展合作。(市民政局、市卫计委负责)
28. 允许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自然人在滨州注册从事零售业务(不包括特许经营)的工商户后,可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依法许可事项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支持在滨学习实习创业就业方面
29.台湾地区居民在滨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可凭台湾地区居民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直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创业就业政策均享制度,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台湾青年,免费提供用工岗位信息、求职登记、职业指导,保障其与滨州居民享受同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市人社局负责)
30.支持台湾青年在滨以独资、合资或合伙形式,围绕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研发设计、高新技术、生物科技、节能环保、农业开发等行业领域创业,享受滨州市各类创业项目扶持、融资支持、创业培训、孵化平台申请等优惠政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1.对通过政府投资、技术院校和企业建设、社会共建等特色突出、孵化条件好、承载力强的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优先评估认定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不与省级创业示范平台重复补助)。积极协助台湾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平台。(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2.对符合条件的台湾创业青年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台湾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以上政策的执行具体以办理时的现行文件规定为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33.对来滨台湾青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4.台湾青年在滨创办小微企业,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根据省、市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5.对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减免的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根据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6.对台湾青年创办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含台湾青年),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7.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对与台湾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可先行拨付部分职业培训补贴。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模式,方便台湾青年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互联网移动在线培训学习的,记入学习课时。鼓励台湾青年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台湾青年来滨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照省、市政策给予培训补贴。”台湾地区毕业生来滨州就业创业的,可享受与本地高校毕业生相同的求职补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8.建立企业用人和台湾大学生就业实习需求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开展引才引智政策推介和招聘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台资企业吸纳台湾青年就业、实习。毕业后5年内来滨创业的,积极协助参加“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山东大学生优秀创业者”评选。(市人社局、市国资委负责)
39.鼓励在滨企业加强与台湾专业人才交流合作,吸引更多台湾人才来滨创新创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滨州市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可申报滨州市“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和“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
40.积极推荐在滨创新创业的台湾专业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山东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滨州市资助支持。(市委组织部、市服务业发展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负责)
41.积极组织参加多种形式的两岸大学生创业代表交流活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
42.在滨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居住地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市教育局负责)
43.在滨工作的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滨州市的“滨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可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负责)
44.在滨工作的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在台湾地区取得的学术成果可以纳入评价范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
45.支持台湾同胞在滨州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的台湾同胞,可按照有关规定在滨州市申请执业注册。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可按照规定在滨州申请注册短期行医,期满后可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负责)
46.鼓励台湾同胞在滨州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市旅发委、市人社局负责)
47.积极为在滨州创业就业的台湾女性同胞提供各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巾帼贴息扶持。(市妇联、市财政局负责)
48.建立法律服务窗口、志愿者队伍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为台胞台企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协调解决涉法问题。(市台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推动滨台文教交流方面
49.以孙子文化为重点,挖掘出一批具有滨州特色、海峡两岸知名度高、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交流项目。鼓励台湾同胞和台湾高校、民间社团参与滨州文化活动和学术研究。(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市文广新局、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50.支持台资企业在滨州文化产业领域投资和承接文化产业项目。台湾同胞在滨州创办的各类文化企业,享受与滨州文化企业同等文化产业政策。(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
51.鼓励滨台两地文化交流,支持台湾同胞来滨举办文化展览、文艺演出、研学旅行、艺术门类的学术交流活动。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重点交流项目和前来讲学的专家学者,按照规定给予经费补助。(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52.鼓励在滨州的台湾同胞参与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支持台湾同胞参与滨州文学艺术创作和各类文化品牌活动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负责)
53.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加入滨州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相关活动,享受同等待遇。(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负责)
54.积极协助在滨州的台湾同胞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55.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和国有文艺院团为台资企业提供文化服务,开展送戏、送图书、送培训、送讲座、送展览、送电影进台企活动。支持各公共文化场馆对台湾同胞免费开放并提供接待便利服务。(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
56.鼓励和支持台湾知名高校落户滨州,支持聘请和引进台湾院校优秀教师来滨从事教学工作。(市教育局负责)
57.鼓励台湾优质职业院校与滨州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培训专业人才,创新滨台人才培训合作机制。(市教育局负责)
58.支持引进台湾医养健康、学前教育等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滨州市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市教育局负责)
59.鼓励台湾地区从事两岸民间交流的机构和个人参与滨州市各级对台交流基地、交流中心建设。积极协助台湾地区从事两岸文化、教育等民间交流的机构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市台办、有关县市区负责)
60.鼓励台湾青少年来滨开展研学旅行并为滨台青少年交流活动提供相应的接待便利服务。(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旅发委负责)
61.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在滨州拍摄、制作优秀影视作品。支持引进台湾优秀文艺演出和文化展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
四、便利在滨居住生活方面
62.台湾同胞在滨就业期间,可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与滨州居民同等政策。(市人社局负责)
63.在滨州市确定一批优质医疗卫生机构为台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开设急危重症台胞就医“绿色通道”,并由专人导医、专人接诊,为来滨台胞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市卫计委负责)
64.在滨州居住的台湾同胞,享受与滨州居民同等的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指导、慢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龄儿童享受一类疫苗免费预防接种服务。(市卫计委负责)
65.在滨台胞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书写和保存医疗文书,为就诊的台湾同胞提供符合台湾地区健保费用要求的医疗文书。(市卫计委负责)
66.在滨州工作生活的台湾同胞可参加“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最美青年”“新时代好少年”“优秀志愿者”、“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评选;台商家庭可参与“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评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67.鼓励台湾同胞和相关社团参与滨州扶贫、支教、公益、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支持在滨州长期居住的台湾同胞受聘担任相关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市民政局、市教育局负责)
68.在滨企业中的台籍职工同等参与工会开展的各类活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滨州市劳动模范疗休养和职工疗休养活动。(市总工会负责)
69.鼓励台湾同胞加入滨州市青年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创业联合会等青年组织,加强滨台青少年交流。(团市委负责)
70.在滨工作生活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子女在公共交通、景点门票、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享受与滨州居民同等优惠。同等享受“滨州人游滨州”旅游年卡优惠措施。(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71.在滨台湾同胞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滨州市住房保障体系,与滨州居民享受同等住房保障待遇。在滨州就业、生活、学习的台湾同胞按照政策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付比例、办理时限、贷款申请等享受滨州居民同等待遇。(市住建局、人民银行滨州市支行负责)
72. 台湾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当地职工同等政策,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大陆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
73.对于有设备抢修、探病、奔丧等紧急事务的台胞,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其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证件。(市公安局负责)
74.向在滨台胞公布预约办证热线电话,接受台胞咨询、预约申请。对未满16周岁的台胞提供代办服务,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台胞证件,对确有需要的提供上门服务。(市公安局负责)
75.在滨银行为台胞台企提供“手续齐全无障碍,开户最多跑一次”的优质服务,滨州各银行网点均设绿色通道,台胞台企开户即到即办。(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76.为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台胞在滨办理银行开户、入住酒店宾馆、办理搭乘飞机火车手续、网上预约就医、网上应聘等提供便利。(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市铁路局负责)
黄石市出台惠台12条 促进黄台交流合作
2018-12-26 16:40:16
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32号)精神,黄石市制定出台了12条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积极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努力为台湾同胞在黄石市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台资企业参与振兴黄石制造加快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符合条件的全面享受《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十条支持政策的意见》《中共黄石市委关于支持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优惠政策。
二、台资企业在黄石市投资享受所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市财政配套相应资金鼓励台企落户黄石市发展,扶持全市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台资企业可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对台资项目用地优先计划安排指标,纳入建设用地报批绿色通道,随报随审。对符合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及用地集约的鼓励类台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四、加强黄台经济文化交流,鼓励台企落户黄石市国家级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黄石产业园。积极参与“湖北台湾周”、“海峡两岸荆楚媒体行”等交流活动,鼓励台湾同胞来黄石参访交流。扶持市台商协会健康发展。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台企联谊会,政府给予相关扶持。
五、在黄创新创业台湾青年将统一纳入“新黄石人”计划实施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创业项目,可给予2至20万元无偿扶持资金,同时可申请贷款期限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信誉良好者可继续申请2至4年,最高额度每人10万元,合伙经营的最高50万元,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六、支持海峡两岸学历互认,鼓励取得台湾相关学历、资质的教师来黄石市高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支持市属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聘用台湾高层次人才,受聘的台湾高层次人才在台湾地区取得的学术成果纳入工作评价体系,享受黄石市相应引进人才政策。支持台资在黄合资(合作)设立医疗机构。
七、在黄台湾同胞参加黄石市职业技能培训可按黄石市职业培训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培训补贴,在黄实习实训的台湾大学生可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对推动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和招商引资有重大贡献的台湾同胞,可推荐参与市、区两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九、在黄石工作的台湾同胞可纳入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黄石工匠”、“东楚工匠”等荣誉称号评选。鼓励台湾同胞参加“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等评选。
十、常住黄石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城镇保障性住房或按照《黄石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人才公寓。
十一、常住黄石的台湾同胞子女到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就读,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鼓励台湾学生到黄石高校就读,在学费、奖学金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十二、优化生活配套环境,加强台胞在黄就医定点医院机制建设,台湾同胞在黄就医享受导诊、导医“一站式”服务和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享受与当地市民同等待遇,积极为台湾同胞在黄石就医后回台湾报销医疗费提供便利。(中国台湾网、黄石市台办联合报道)中国台湾网12月26日黄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