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9-09-11 14:38:56 | 来源: 新华网 |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日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申铖、韩洁)


标签:
新闻推荐
- “微笑”卫星以从0到1的开创性突破 推动中国空间科学从“并跑”到“领跑”2026-05-20
- 淮水月,淮南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6年中秋晚会将在安徽淮南举办2026-05-20
- 中俄各界期待元首会晤为双边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2026-05-20
-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就台湾地区领导人“5·20”讲话表态2026-05-20
- 台湾青年群体支持两岸统一比例持续上升 国台办回应2026-05-20
- 离境退税办理人数增长367% 境外游客“中国购”持续火热2026-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