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9-09-11 14:38:56 | 来源: 新华网 |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日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申铖、韩洁)


标签:
新闻推荐
- 外交部:坚决抵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妄动2026-04-08
- 郑丽文率中国国民党访问团拜谒中山陵2026-04-08
- 超610亿元、8.4亿人次!一组数据看假期消费市场强劲活力2026-04-08
- 国台办:第六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首次设立台湾特色展区2026-04-08
- 台胞点赞:这场AI沙龙,让企业发展的路越走越宽2026-04-08
- 郑丽文率团抵达上海开启大陆参访行程20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