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禁自行集中清缴企业社保欠费
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把已定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同时,会议指出,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照相关部署,明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随着社保征收方式规范,降低社保费率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企业很关注的问题。不过,降低社保费率可能还需分地区、分行业进行研究。
确保社保征收政策稳定
会议明确,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坚决查处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期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税务总局将指导各地扎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税务总局将规范缴费管理,确保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尤其是要统筹规范执法检查,不搞突击式、运动式欠费清查;优化缴费服务,确保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当前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到了进一步降低费率的时机。一方面要加强征管,一方面应下调社保费率。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近日公开表示,无论是应对挑战还是提高效率,都应加大企业减负力度,重点要降低企业社保负担。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记者了解到,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将联合争取地方支持,推动省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联合组织做好征管业务交接和改革风险防控;联合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联合开展检查督导验收。确保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落实已定减税降费措施
会议指出,在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情况下,要进一步激发我国市场活力,一个关键举措是要加大简政减税降费力度。要把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实,决不允许拖延和打折扣,决不允许自行其是。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以来,多项减税降费措施已经生效。
比如,按照国务院部署,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此外,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截至8月,前述两项措施减税合计1745亿元。数据显示,原适用17%税率的制造业等、11%税率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6~8月累计减税959亿元;此外,7月起,对18个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行业以及电网企业开展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工作,7~8月共办理留抵退税7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