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陆委会成为刷石灰的篱笆墙
近日,台湾陆委会“闪亮”登场,不仅名称、适用法源、组织、人事等等启用新制,连办公地也重新装修,并举行了挂牌仪式,颇有让人“重新出发、耳目一新”之感。上亿元新台币年度预算的解冻,更可视为在贯彻当局意志下正式上路的指标。陆委会提案称,这一调整“期使政府整体运作更具弹性与效能。”
提出以弹性效能为出发点,显然,鉴于执政以来两岸关系的演变以及内外情势,民进党当局有意对陆委会的职能做更贴近现实需求的调整。有舆论认为,从“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更名为“大陆委员会”,符合当局最高领导人主导两岸关系的惯例,也便于绕开赖清德“台独工作者”的言论对两岸关系造成的冲击,以及对两岸事务的掣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进党当局对大陆事务的重视;将任务型编组的工作机构转化为常规化的行政部会机关,援引法源从升格为“法”,改设文官常务副主委,有助于职能任务更规范、业务传承更具稳定性。此外,这次调整,除了增设资讯室外,还特意强调了“国内外沟通”及新闻发布的功能发挥,明确“得视业务需要,于境外设办事机构“等等。这说明,未来陆委会会加重协调润滑的份量,注重情况掌握与信息发布,围绕“和平”目标,在内外表达上做更多技术性的“弹性”处理。也为陆委会未来在包括大陆在内的其他地区设置办事机构预留了空间。
然而,种种正向评价并没有转化为对陆委会职能发挥的信心。怀疑者有之,观望者有之,悲观者亦有之。人们注意到,新“大陆委员会组织法”虽然看上去客观中性,但和早先的“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组织条例”相比,则明显地剥离了一些与两岸关系定位有关的措词,以及成立之初被赋予的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及国家统一的期望。而今,在民进党当局“外交”高于“两岸”的政策排序中,陆委会的权责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名称再改,仍然是“行政院“的下属单位。何况,在大陆政策上,“府院”也并未表现出什么方向性的不同。新颁布的“组织法”也没有提及具有一定指标意义的蒙藏事务。许多人认为,在当前两岸形势下,两岸官方往来尚成问题,陆委会更不具在大陆设立办事机构的条件。如果,“弹性”只是为了缓和两岸日渐升高的敌对情绪,为利益目标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而非务实的改变,终难有实际效能可言。
由此可见,相比于一些表面上的改变调整,人们更关注的是,台湾现今的执政当局对两岸关系本质以及任务功能性质的定位是否发生了变化。作为台湾方面专门处理大陆事务的官方对口机构,形式上的所谓新气象与口头上的温度,不足以支撑人们对其效能发挥的信心以及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期待。真正重要的应该是重回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基本立场,展现发展两岸关系的诚意。否则,再多的调整都不过是竹篱笆墙抹石灰 ——外光里不光。(海峡之声网评 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