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台讲话回顾

编辑:左妍冰|2018-01-10 11:24:12|来源:华夏经纬网

邓小平——对台讲话回顾

 

邓小平(1904年8月22日~1997年2月19日),四川广安县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之一,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核心,马克思主义者,同时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创立了邓小平理论,所倡导的“改革开放”及“一国两制”政策理念,改变了20世纪后期的中国,也影响了世界。

 

时光荏苒,一代伟人邓小平已经离开我们二十年,但其音容犹在,思想犹存。目前虽然岛内形势发生了急遽变化,两岸关系也今非昔比,但邓小平理论依然具有重要的垂范意义,依然是指导两岸关系发展和国家统一的重要战略方针。随着时间的推演,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相信两岸问题终将获得妥善解决,台湾终将回到祖国的怀抱。

 

邓小平——对台讲话回顾

邓小平

 

有关两岸问题对内部讲话

 

1975年,邓小平明确指出,“台湾问题是中国统一的问题,这是一个主权问题。不能设想中国人民会同意以任何形式把台湾从中国国土上分割出去,这不可能”。

 

1978年,邓小平涉及“一国两制”构想的最早谈话,此次谈话透露出祖国统一后中国政府将从实际出发、尊重台湾现实和保护外国人投资的最初思考。

 

1978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发表会议公报,邓小平指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面前。欢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祖国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979年,邓小平提出要“把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提到具体的日程上来”。随后他又提出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

 

1980年1月1日,邓小平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的新年茶话会上再次发表元旦讲话。他强调,80年代是十分重要的年代。邓小平指出:“在80年代中,我们要在国际事务中起到自己的作用,还要把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始终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

 

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又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六条具体构想(简称 “邓六条” )。

 

(一)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

 

(二)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自治不能没有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

 

(四)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五)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不现实。

 

(六)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国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1983年6月,邓小平即将进入80岁耄耋之年时,在一次关于祖国统一问题的讲话中,他深情地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祖国要统一,不统一就没有出路。我们有出路。我们这些人岁数都不小了,都希望中华民族来一个真正的统一。前人没有完成的事业,我们来完成。我们的后人总会怀念我们的。如果不做这件事,后人写历史,总会责备我们的。这是大事,前人没有完成,我们有条件完成。”

 

1985年3月,第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至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港、澳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基本方针正式确立。

 

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因病逝世。邓小平得知蒋经国逝世的消息,立刻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听取了国台办和对台工作小组的报告。邓小平表示,“中国的统一是一件世界大事。若蒋经国健在,中国的统一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困难和复杂。国民党和共产党过去有过两次合作,我不相信国共之间不会有第三次的合作。可惜,经国死得太早了!”

 

对外国领导人、学者说的话

 

1978年1月7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国会议员团。谈到台湾问题时,他打着手势果断地说:“解决台湾问题就是两只手,两种方式都不能排除。力争用右手争取和平方式。用右手大概要力量大一点。实在不行,还得用左手,即军事手段。我们在这方面不可能有什么灵活性。要说灵活性,就是我们可以等。”

 

1978年10月8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文艺家江藤淳时指出:“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比如说,美国在台湾有大量的投资,日本在那里也有大量的投资,这就是现实,我们正视这个现实。”

 

1978年11月,邓小平会见缅甸总统吴奈温时,第一次明确谈到统一后台湾的某些制度和生活方式可以不动。他说:“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比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日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动。”

 

1979年1月1日,邓小平在同美国参议员会面时明确指出:“台湾的社会制度可以根据台湾的意志来决定。要改变可能要花一百年或一千年,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指需要很长的时间。我们不会用强制的办法来改变这个社会”。这些重要谈话可以说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最初萌芽。

 

1979年1月29日至2月5日,邓小平访问美国。出访前夕,他会见美国时代出版公司总编辑多诺万时谈到了中国政府的对台政策构想。他说“我们尊重台湾的现实,台湾当局作为一个地方政府拥有它自己的权力,就是它可以有自己一定的军队,同外国的贸易、商业关系可以继续,民间交往可以继续,现行的政策、现在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变,但必须是在一个中国的条件下。这个问题可以长期来解决。中国的主体,也就是大陆,也会发生变化,也会发展。总的要求就是一条,一个中国,不是两个中国,爱国一家。”

 

1979年1月30日,正在美国访问的邓小平发表讲话指出,“至于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那是中国的内政,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邓小平指出,“我们一方面尊重台湾的现实,另一方面一定要使台湾回归祖国的怀抱;在尊重现实的情况下,我们要加快台湾回归祖国的速度。我门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

 

1979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了广为流传的“三个不变”,他指出,实现统一祖国的目标,要从现实情况出发。统一后“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民间交往照旧。”“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以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军事力量。”上述一系列谈话,成为“一国两制”构想形成的基本框架。

 

1982年1月10日,邓小平在接见来华访问的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基时说:“在实现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性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北京会见了来自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学者们。谈话中,邓小平展示了一位卓越政治家在国家统一问题上的战略思想。他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

 

1984年4月28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总统里根时说:“希望里根总统和美国政府认真考虑中国人民的感情,不要做使蒋经国翘尾巴的事情。我们已经做了一切可能做的事情,准备在不放弃主权原则的前提下,允许一个国家有两种制度。海峡两岸可以从逐步增加接触到谈判和平统一。统一后,台湾的制度不变,台湾人民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1985年9月20日,邓小平会见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时,明确地阐述了中国中央政府的一贯态度:“不管怎样,现在台湾和我们还有共同点,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但如果蒋经国不在了,就可能真正出现两个中国。我们怎么能承诺不使用武力?”

 

1990年9月15日,针对台湾当局在国际上制造“一国两府”的企图,邓小平在会见马来西亚郭氏兄弟集团董事长郭鹤年时明确表示:“现在台湾有人想搞‘一国两府’,连联合国的局面都想改变,实际上还是搞‘两个中国’。怎么能把台湾当局称为中国政府呢?这不行。再没有比‘一国两制’的办法更合理的了。现在对台湾是个机会,对整个民族是个机会,需要大家努力,推动台湾走向统一。”

 

1989年5月16日中午,邓小平设宴款待前来中国访问的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邓小平:“我这一生只剩下一件事,看来恐怕做不成了,就是台湾问题。”

 

对台湾地区领导人说的话

 

对台湾地区领导人,邓小平奉劝他们:“归根到底,中国的统一这件事要台湾海峡两岸的领导人和人民来决定。首先希望两岸的领导人为中华民族的历史来做这件好事,这在历史上是要大书特书的。希望台湾的一些领导人把眼界放宽一点,放远一点。”

 

  领袖晚年,都会留下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人生遗憾,邓小平也不例外。台湾问题和祖国统一大业,毫无疑问就是邓小平晚年留下的最大遗憾。在85岁高龄的时候,邓小平已经预见自己很难看到台湾回归祖国的日期了。在这次谈话中,他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晚年遗憾。“解决台湾问题就是两只手,两种方式都不能排除。力争用右手争取和平方式……实在不行,还得用左手,即军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