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对于犀牛角和虎骨制品继续实行“三个严格禁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言人黄采艺13日表示,我国对于犀牛角和虎骨制品,继续实行“三个严格禁止”,即严格禁止进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严格禁止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寄犀牛和虎及其制品;严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入药。

 

黄采艺是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的。他介绍说,对于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需要有配套的实施细则,经过研究决定,通知的实施细则延缓出台,继续实行“三个严格禁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从11月13日到12月31日期间,正在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集中清理整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的非法贸易,严厉打击类似的违法行为。”他说,中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方,在打击野生动物走私、非法贸易方面一直是不遗余力的。

 

“关于犀牛角和虎骨制品,对这方面的保护和打击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立场是坚定的、主动的,也是一贯的。”黄采艺说。(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