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社保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海峡飞虹消息(左妍冰、赵洋)日前,台湾陆委会表示大陆将规范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增加了台胞在两岸“双重参保”的负担。对此,国务院台办新闻发言人马晓光在今天(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不存在增加个人负担问题,并且有利于增进台胞个人权益和保障。台陆委会的说法纯属混淆视听,误导舆论,欺骗台湾民众。      

 

马晓光介绍说,台湾居民参加大陆社会保险共有5类,分别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第一,已在台湾参加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台湾居民,可以不在大陆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第二,工伤和生育保险均由大陆用人单位缴费,无需个人缴费。第三,医疗保险费用由大陆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但个人缴费的全部及单位缴费的一部分都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完全归台胞个人使用,并且参保台胞的账户余额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时一次性提取,如果参保人死亡还可以依法办理继承。      

 

马晓光强调,大陆方面推出“31条措施”,体现的是“两岸一家亲”理念,旨在为台胞、台企来大陆生活、工作、创新创业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共享大陆发展机遇。这是对两岸同胞都有好处的事情,受到台湾同胞广泛好评。而民进党当局不断编造各种谣言欺骗台湾民众,限制台湾同胞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机遇,达到其破坏两岸关系的目的。民进党的这些做法,损害的是台湾同胞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