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出台规定 港澳台人员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18-08-29 10:12:53 | 来源: 人民网 |
记者28日从人社部获悉:为配合国务院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举措,人社部日前出台了《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予以废止。同时,同步印发《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并对取消许可后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通知》规定,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根据《通知》,不再发放《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后,在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
此外,《通知》还规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参照内地(大陆)劳动者对其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为有在内地(大陆)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人民日报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李心萍)
相关新闻
- 2018-08-16《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近日公布
- 2018-08-27台胞热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完善“同等待遇”的重要举措
- 2018-08-22港澳台青年暑期内地交流 这里有根有情还有梦
- 2018-08-09增进同胞福祉的决心和诚意
新闻推荐
- 朝鲜媒体高度评价习近平总书记国事访问重大意义2026-06-12
- 外交部介绍缅甸总统敏昂莱访华具体安排和中方期待2026-06-12
- 2026年两岸公益论坛在厦门举办2026-06-12
- 海峡论坛青年板块推出15场活动 助力台青追梦2026-06-12
- 总台下半年重点项目亮相2026CMG暑期视听嘉年华2026-06-12
- 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切换新航道2026-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