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橡胶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初裁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8-04-19 15:14:23 | 来源: 新华社 |
商务部19日发布2018年第39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也称卤代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存在倾销,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裁定,自2018年4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26.0%-66.5%)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应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7年8月3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3910和40023990税号项下。(新华社电 记者于佳欣)
新闻推荐
- 时政新闻眼丨一年之内再赴海南,习近平重点关注这件大事2025-11-07
- 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今天开幕2025-11-07
- 台湾各界人士座谈 呼吁在坚持“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两岸协商2025-11-07
- 2025年“迁台记忆”台胞祖地行活动在漳州平和县举行2025-11-07
- “归家”App爆火,照见海峡两岸民心所向2025-11-07
- 今日立冬,顺祝冬安!2025-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