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对原产美国进口高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8-04-17 15:52:31 | 来源: 人民网 |
商务部17日发布2018年第38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国内高粱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78.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79000项下。
初裁后,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作出最终裁定。商务部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正当程序权利。
相关新闻
- 2018-04-17商务部回应美国向中兴采取管制措施:随时采取必要措施
- 2018-04-17中国外交部:美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政策损害各国利益
- 2018-04-16中美商界期待尽快结束贸易战
新闻推荐
- 国际人士批评高市早苗涉台错误言论2025-11-28
- 宋涛会见林炳坤一行2025-11-28
- 新疆“绿围脖”又织了938.22万亩2025-11-28
- 福建海警位金门附近海域依法开展常态执法巡查2025-11-28
- 马英九:赖清德形同宣布台湾进入“准战争状态”2025-11-28
- 洪秀柱批“台独金孙”赖清德:玩台湾人民的命2025-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