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英国就“脱欧”过渡期协议大部分条款达成一致

欧盟与英国就“脱欧”过渡期协议大部分条款达成一致

3月19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欧盟总部,英国“脱欧”事务大臣戴维斯(左)与欧盟首席“脱欧”谈判代表巴尼耶会谈前握手。新华社记者 叶平凡 摄

 

欧盟与英国19日公布了一份有关英国“脱欧”过渡期安排的协议草案,宣布已就其中大部分条款达成一致,有望在欧盟春季峰会上获得通过。

 

欧盟首席“脱欧”谈判代表巴尼耶和英国“脱欧”事务大臣戴维斯出席了当天在布鲁塞尔举行的草案发布会。巴尼耶认为,公布这份草案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我们已就协议的大部分内容达成一致,但还有一些问题,比如爱尔兰边界等需要进一步协商。”巴尼耶说。

 

根据这一协议草案,“脱欧”过渡期将从2019年3月底开始持续21个月至2020年12月结束,短于英国先前要求的两年。在过渡期内,英国将继续留在欧盟关税同盟与欧洲共同市场内;需要接受欧盟法律的管辖,但不能参与欧盟内部决策;可以与其他贸易伙伴签署新自贸协定,但需待过渡期结束后方能生效。

 

关于爱尔兰边界问题,巴尼耶坦承双方尚未寻找到一份“完美方案”,但已在草案中就“担保方案”达成共识。就另一焦点话题“公民权利”,协议草案显示英国立场也有所退让。草案规定,过渡期内迁居英国的欧盟公民待遇将与“脱欧”前到达英国的欧盟公民保持一致。

 

戴维斯对此评价说:“欧盟与英国离一份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协议越来越近了。”

 

但有分析指出,即便欧盟领导人在23日举行的峰会上签署了这份草案,该协议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是一份政治承诺书,因为只有在双方最终签署“脱欧”协议、英欧得以顺利“分手”的前提下,过渡期才会存在。正如巴尼耶所说:“只有所有问题都谈妥了,过渡期才会到来。”(新华社布鲁塞尔电 记者田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