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局长王刚晤台湾专家:大门为台胞打开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协调局局长王刚(右),与台湾律师与法学专家进行座谈。(中评社 黄文杰摄)
国台办协调局局长王刚10日晚间在浙江宁波与台胞权益保护交流团的台湾法律专家进行双向交流表示,大陆依法保护台胞台商权益,遇到纠纷各地台办大门永远为你们打开。台商不论高低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他也强调,“你去美国威斯康辛州,能要求他们订一个台胞投资保护法吗?只有在大陆才有这种待遇!”
王刚也提醒台商,“知法守法、在商言商”为最高原则,过去有些台商有了问题,不循正常管道,四处托关系,从台湾托到大陆,还有人被骗骗。他要强调,台办给的方案一定是最好的,不接受台办的方案只会更差。
由台湾律师与法学学者教授组成的台胞权益保护交流团,8月7日到11日前往浙江参访交流,走访浙江杭州、乌镇、宁波等地,跟杭州律师事务所、西湖区地方法院、乌镇法庭以及参观多家台资企业。大陆行程最后一晚,在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馆,与国台办协调局局长王刚等人面对面交流。王刚听取台湾法律专家建言,在业务范围内即席答覆,坦率的回应获得肯定。
王刚提到国台办协调局三个工作重点,分别是政策宣传、投诉受理、纠纷解决。对于台湾专家建议大陆应加强宣传各项台商投资保护施,王刚表示,当然会加强宣导,但也直言,台湾整体环境已经偏了,他们也做好心理准备,因为面对台湾的民粹主义,替台商台胞做再多,台湾也不会说好。
他说,以两岸实务发展及趋势来看,自己看得很清楚,面对台湾“不问是非、只问蓝绿”,只有送给台商一幅对联“知法守法、在商言商”。
王刚回顾,民进党蔡政府去年520上台,照样有台商跑来拍桌,动辄拿“会影响两岸关系”来放话,甚至拿台湾“立院”副院长蔡其昌来压台办,实际只是透过“立委”服务处转函,“我又不认识(蔡其昌)”,他呼吁台商,不要把经济泛政治化,更不要随便招摇撞骗,与小心被骗。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协调局局长王刚(右),与台湾律师与法学专家进行座谈。(中评社 黄文杰摄)
王刚强调,大陆对台商的保护是基于1994公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与1999年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台湾天天骂大陆不讲法治,轮到自己出事,又天天希望大陆不依法办事,呼吁两岸一起推动依法办事。
王刚说,泛政治化容易走偏激,过去有台商争取赔偿,要知道,台办提供方案帮助,都是最好,不要误信“吵愈凶、给愈多”,大陆已经全面依法治国,台商只要正规经营,不用靠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权益,更不用到处找官,千万不要迷信找大领导,也不要受骗上当,有纠纷台办的门永远打开,不要另辟蹊径。
王刚10日专程从北京飞来宁波与台胞权益保护交流团的专家座谈,浙江省台办巡视员兼协调处处长章柏康、浙江省台办协调处调研员倪勇、浙江省台办协调处主任科员朱剑文、宁波市台办主任施金国等人陪同。
台胞权益保护交流团包括:团长台北商业大学副校长刘瀚宇、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吴威志、文化大学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徐名驹、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贻男、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玲、建业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张少腾、中理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律师杨智纶、台湾中评通讯社总编辑林淑玲以及台湾中评通讯社特派员黄文杰。
来自台湾的律师与法律人,在浙江参访四天,看了很多实务层面,也感受大陆“依法治国”的决心。台湾律师建议大陆,应该加强宣导,台湾很容易单一个案被渲染,或是两岸对法律认知差异,进而影响两岸关系发展。
中理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律师杨智纶。(中评社 黄文杰摄)
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贻男。(中评社 黄文杰摄)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协调局局长王刚。(中评社 黄文杰摄)
台湾中评通讯社总编辑林淑玲(左)、台北商业大学副校长刘瀚宇。(中评社 黄文杰摄)
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吴威志。(中评社 黄文杰摄)
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玲。(中评社 黄文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