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回应"李明哲获刑5年":触犯法律必被追究
| 编辑: 霍建阳 | 时间: 2017-11-29 10:49:51 | 来源: 海外网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1月29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就近期热点进行回应。
有记者提问,李明哲案件昨天在湖南一审宣判,引发了岛内媒体高度的关注,请问发言人对此事有何评论?谢谢。
马晓光表示,11月28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做出一审宣判,彭、李二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院方面安排全程视频播放了庭审宣判的实况。宣判结束后,法院安排两名被告人与家属分别会见。
我要指出的是,在该案侦查审理过程中,大陆办案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案,严格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大陆是法治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大陆都要尊重和遵守大陆的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企图利用此案进行政治炒作、挑拨两岸同胞感情对立的做法都是徒劳的。
新闻推荐
- 国台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彰显了坚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信心决心2026-10-14
- 国台办: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2026-10-14
- 国台办:民进党当局恣意歪曲历史,鼓吹“台独”史观,媚日恋殖,是历史的罪人2026-10-14
- 一纸家书牵两岸 档案存史寄乡愁2026-10-14
- 海南非遗主题展在台湾高雄落幕2026-10-14
- 赖清德“双十”讲话遭岛内各界质疑批评2026-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