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继续执行沪港通个人所得税暂免政策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7-11-14 11:01:33 | 来源: 人民网 |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闻推荐
- “清凉经济”让夏日文旅消费活力持续迸发 避暑游解锁N种“打开方式”2026-07-24
- 巴新政府宣布关闭“驻巴新台北经济办事处” 中国和巴新进一步深化互信2026-07-24
- 台湾岛以东相关海域治理进入经济领域2026-07-24
- 三个“历史新高”!一组数据感受中国经济强劲动能2026-07-24
- 解码“十五五”|三大城市群,合力进阶2026-07-23
- 九载和歌同行 两岸青年交流的三重跨越2026-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