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垃圾分类,重立法更重执法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7-03-27 15:12:15 | 来源: 人民日报 |
“今天的垃圾将是明天的资源。”上世纪70年代末,“垃圾经济”的概念在德国兴起。当时,德国有5万多个垃圾堆放场,垃圾滤液严重污染了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这对原本自然资源就匮乏的德国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德国政府便开始着手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对废弃物的处理,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由此开始。
在德国,各种垃圾都被严格分类,尤其是对生活垃圾的严格分类,已经成为展现德国人严谨细致的代表性案例。居民区附近都设有垃圾投放区,并且放置着棕、蓝、黑、黄四种颜色的垃圾桶。各种颜色代表不同的垃圾——棕色投放有机垃圾,蓝色投放废纸,黑色投放剩余垃圾,黄色则专门投放标有绿色圆点回收标志的商品包装。
在敦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德国采取“连坐式”的惩罚措施。如果垃圾回收公司的人员发现某一处垃圾经常没有严格分类投放,会给附近小区的物业管理员以及全体居民发放警告信。如果警告后仍未改善,公司就会毫不犹豫地提高这片居民区的垃圾清理费。收到警告后,物业与居民自管会将组织会议,逐一排查,找到“罪魁祸首”,要求其立即改善。即便不敢承认,犯错的居民也会为了不缴纳更高的清理费,乖乖遵守分类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德国还是第一个为“垃圾经济”立法的国家。1991年,德国通过了《包装条例》,要求生产厂家和分销商对其产品包装全面负责,即包括负责回收废弃包装,再利用或再循环其有效部分。1996年颁布实施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奠定了德国垃圾回收的总体基调,谁污染谁治理。在法律支持下,德国建立了“双向回收系统”。该系统“一收一送”,一方面由制造商、包装商、分销商和垃圾回收部门多方投资成立专业回收中介公司,建立起统一的回收系统;另一方面,公司组织垃圾收运者集中回收消费者废弃的包装,分类送到相应的资源再利用厂家进行循环使用,能直接回收的则送返制造商。2016年7月,德国另一项针对电器回收的新法案生效,规定电器零售商有义务免费提供电器回收服务。对于小型家电,无需小票就可将其交给任一电器零售商回收;大家电则需要送至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大型电器商,并同时向该电器商购置同类功能的新电器。
根据德国联邦环境局数据,2000年至2012年间,德国垃圾排量减少了18%。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90%的德国人会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则,近80%的德国人认为,为环保做贡献对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如今,德国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创造410亿欧元产值,生产部门的垃圾被重新利用的比例平均为50%。垃圾回收已经成为德国人的环保“标签”之一。
(人民日报柏林电 记者 冯雪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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