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人格权范围内的各方面权利给予全面保护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7-03-10 11:04:27 | 来源: 人民网 |

资料图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关于“民法总则中为何没有将人格权作为单独的一部分进行规定”的提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表示,民法总则中,人格权范围内各方面的权利是得到全面保护的。
张荣顺介绍,民法总则草案目前民事权利里第112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同时在第113条列举了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他指出,这实际上已经将人格权的内容包含在里面了。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新闻推荐
- 3分钟一场 时速超100公里 飞着“踢”的足球竞技乐趣拉满了2026-09-24
- “月圆两岸情·黑土颂华章”两岸同胞喜迎中秋文艺演出在哈尔滨举行2026-09-24
- 两岸同源忆中山 文脉同心向未来——台湾青年参访团走进南京市中山小学2026-09-24
- 乐响中山陵,弦歌叙同源——两岸民族音乐会奏响跨越海峡的时代华章2026-09-24
- 萧敬腾把淮南秋晚唱成了演唱会2026-09-24
- “月饼PLUS”:看西北的月饼有多“硬核”2026-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