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就落实联合国人权两公约提出中方三点主张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6-03-02 09:02:00 | 来源: 海峡飞虹 |
海峡飞虹消息(驻日内瓦记者 刘素云):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1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1次会议“人权两公约高级别专题研讨会”上发言,就落实联合国人权两公约提出中方三点主张,强调公民政治权利与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刘华说,人权两公约诞生在《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基础之上,寄托着国际社会对美好生活的向往。50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国际人权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多边人权机制运作顺利,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意识深入人心。
刘华指出,当今世界仍不安宁、不平等、不和谐。许多国家民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仍未得到切实保障,人权两公约涉及的各项人权尚未得到充分落实,国际人权事业任重道远。为此,中方提出以下主张:
一是平衡两类人权。公民政治权利与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各国应根据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需求,统筹协调推进。
二是坚持平等对话。建设性对话与沟通是寻求国际人权合作“最大公约数”的有效途径。各国应以协商化分歧,包容差异,共同寻求保护人权的良方。
三是促进共同发展。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必由之路。国际社会应以《发展权利宣言》为指引,以《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起点,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
刘华还介绍了中国在践行人权两公约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她说,中国积极践行国际人权条约义务,将人权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兼顾民生与民主,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今年是中国落实“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人民正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中国梦就是中国人民的人权梦。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加强交流合作,共圆中国梦,助力世界梦,为国际人权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联合国人权两公约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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