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四部委:个人发布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6-09-01 09:57:58 | 来源: 新华网 |

网络资料图:慈善法
为规范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慈善组织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民政部等四部委31日发布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的求助信息,其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办法》同时明确,当个人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
《办法》规定,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时,应当查验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得代为接受慈善捐赠财产。
当天,民政部还发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对慈善组织的认定、公开募捐活动的开展等进行了规定。(新华社电)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 “微笑”卫星以从0到1的开创性突破 推动中国空间科学从“并跑”到“领跑”2026-05-20
- 淮水月,淮南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6年中秋晚会将在安徽淮南举办2026-05-20
- 中俄各界期待元首会晤为双边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2026-05-20
-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就台湾地区领导人“5·20”讲话表态2026-05-20
- 台湾青年群体支持两岸统一比例持续上升 国台办回应2026-05-20
- 离境退税办理人数增长367% 境外游客“中国购”持续火热2026-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