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中学者:国际仲裁丝毫无助于解决南海问题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6-05-26 14:29:22 | 来源: 新华网 |
由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将于近期作出最终裁决。泰国前副总理素拉革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不接受国际仲裁是很常见的,应当尊重主权国家的选择。
素拉革认为,主权国家无论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国际仲裁庭的裁决,接受或不接受强制性仲裁和管辖,以及接受国际法的某些条款同时保留不接受另一些条款,这些都是合乎国际惯例的。国际社会应当尊重各个国家独立自主的选择权,不能强迫主权国家低头。
现任泰国智库萨兰龙外交学会基金会主席、国际性组织亚洲和平和解理事会主席的素拉革指出,亚洲和平和解理事会在2014年提出“功能性合作”概念,获得不少东南亚国家的认可,其核心精神是暂时搁置争议,在可合作的领域先进行合作。
素拉革说,固然南海问题更加复杂,涉及的面也更广,但仍然可以探讨搁置争议、先进行商业合作的模式,功能性合作的领域可从科学研究、渔业管理,到油气开发等方面开始。因为这样的合作基于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共识——南海应是和平、合作和友好之海。
日前,应泰国萨兰龙外交学会基金会邀请,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率团赴曼谷与泰国有关智库共同举办南海问题研讨会,并在会议期间举行媒体见面会,回答了泰国《民族报》、驻泰外国媒体记者有关南海问题的提问。
针对2013年1月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执意推动所谓南海仲裁案,中方决定不接受、不参与仲裁,同时表明中国也决不会接受和执行裁决。中国南海研究院中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农表示,针对此次所谓仲裁案,中方认为仲裁庭对本案并无有效管辖权的立场,是基于以下原因:中国于2006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所有权、军事行动、行政执法等问题排除适用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而菲律宾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实质就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也就是说,海洋划界问题,中国已作出了排除性声明,而领土主权问题是习惯国际法调整的范围,并非《公约》的调整范围,仲裁庭并没有对领土问题作出裁定的管辖权。所以,无论此次的最后仲裁结果如何,丝毫无助于南海问题的解决本身。
吴士存指出,中国与东盟国家正按照《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有关规定,积极努力地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磋商。到目前为止,双方形成了两份共识文件,并一致同意建立两个热线平台,探讨制订海上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等。可以说,有关南海行为准则的磋商正在有序地推进过程中,当然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他强调,通过谈判协商管控分歧、解决分歧,才是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不二选择。
素拉革在会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对中方学者的看法表示高度认可。他指出,南海问题声索方在处理有关争议上还有很多选项,关键是南海问题有关各方要进行建设性的对话和磋商,来缓和南海地区的紧张局势,寻找可能的合作空间,这样才有利于各方,也有利于整体地区形势的和平和稳定。(新华社曼谷电 记者李颖 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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