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创作作品该不该有著作权? 日本拟立法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6-04-18 10:33:05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资料图:当地时间2015年1月19日,日本东京,DIY机械展览上100机器人大跳“广场舞”,这批智能机器人高约34.5厘米,还能识别200个日文短语,走路、踢球更是不在话下。
据日媒报道,日本政府下属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本部长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将讨论制定对人工智能(AI)创作的音乐和小说等的权利进行保护的法律。
根据现行的日本《著作权法》,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由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即使被盗用,也无法采取措施禁止和要求损害赔偿,这有可能对投资人工智能形成障碍。制定法律条款的方针将纳入5月敲定的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中。
日本的《著作权法》禁止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相关音乐、小说和绘画等。但是,该法将著作物定义为“思想和感情的创作性表现”,在人类几乎不加入创作意图的情况下由人工智能创作作品时,权利难以成为受保护的对象。
日本知识产权本部认为,需要制定考虑到人工智能正在进步这一现实的法律。该本部设置的委员会将在4月18日发布报告书,随后在知识产权计划中纳入相关方针。
具体来说,将讨论的是建立像商标那样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权利的新注册制度,以代替著作权,或通过修订日本《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禁止擅自利用。
日媒称,届时,获得权利的将是开发出利用人工智能来创作作品的机制的人与企业。相关人与企业将拥有要求禁止擅自利用和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以使投资者能收回投资费用。
目前,设想适用于只要人类做出极为简单的指示即可生成音乐的自动作曲系统等。不过,由于人工智能可在短时间内创作出大量作品,保护对象计划仅限于获得欢迎等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作品。
日本知识产权本部在推进权利保护的同时,还将讨论旨在使利用人工智能制作内容更加顺利的立法。将讨论修订《著作权法》,以便在提取现有大量作品的特征、由人工智能用于创作时,无需获得原作品的权利人的许可。
原因是,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虽然将伴随现有作品的复制,但如果每次都需取得利用许可,庞大的信息处理将变得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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