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议案表决未获立法会通过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5-06-18 15:09:04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6月1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特区政府提交的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议案(政改方案)。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左1)、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右1)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左2 )出席会议。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交特区立法会审议的行政长官普选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18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表决未获得通过。
备受瞩目的香港政制发展“五步曲”至此戛然中止。(中新社香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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