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任命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特区政府9日宣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的任命。

 

香港行政长官已委任黄友嘉博士为积金局主席,为期两年,由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同时,香港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委任石礼谦和黄国为积金局非执行董事,并再度委任七名现任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由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黄友嘉博士一直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身兼多个重要法定及咨询组织的职务。黄博士具卓越领导能力和深厚的经济和财经金融背景,我相信他会为积金局带来莫大裨益,并有助进一步发展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

 

“我同时感谢卸任的主席胡红玉女士,她在过去六年为积金局贡献良多,推出了多项措施改善及强化强积金制度。”陈家强说。

 

就石礼谦和黄国被委任为积金局非执行董事,陈家强说,石礼谦有丰富的营商经验,而黄国则多年致力于劳工事务。积金局将会受益于他们从雇主及雇员角度提出的意见,制订能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改善强积金制度。

 

他亦向卸任的积金局非执行董事梁君彦和黄国健,就他们过往六年的热心服务致以谢意。

 

积金局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规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

 

强积金制度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实施,目的是协助就业人口储蓄为退休作准备。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底,强积金计划有二百七十万名计划成员,总资产净值超过五千六百五十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