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深港合作机制启动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09-25 15:04:16 | 来源: 深圳特区报 |
昨日,深圳仲裁委员会、香港和解中心、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在深圳举行深港仲裁调解合作启动仪式暨调解专家大会。这标志着深港仲裁调解合作有了稳固的平台,将提高深港两地法律界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为深港两地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提供更创新的服务和更大的便利,优化深港两地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深港两地的经济发展与共同繁荣。
据了解,仲裁、调解是国际通行的非诉争议解决方式。仲裁调解深港合作启动后,深圳仲裁委员会、香港和解中心和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在深港两地共同推广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合作创建深港两地调解联动机制、专业调解与仲裁服务对接机制,全力打造“深港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平台”,共同为包括深港两地企业在内的境内外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便捷、和谐、低成本的民商事争议解决服务。
深圳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深港合作仲裁机制内,当事人经香港和解中心或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快速申请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确认,从而使仅具有合同效力的调解协议转换为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可依据联合国《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全世界149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
参加此次大会的还有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新聘任的100多名调解专家。该批调解专家从是从深港两地的律师、仲裁员和行业专家中选拔出来的。
机构介绍
深圳仲裁委员会是国内率先组建的独立、公正解决国内外民商事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之一。成立19年来,高质量、高效率地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100宗,标的额达504.96亿。
香港和解中心于1999年成立,是香港首家非盈利身份的专业调解组织。2007年,香港和解中心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调解组织共同创立了亚洲调解协会,为亚洲各地调解员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促进了亚洲调解事业的发展。
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是经深圳市政府授权同意,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商业联合会等多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司调解之职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记者 易东 通讯员 樊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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