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货贸协议的签署刻不容缓
| 编辑: 李思媛 | 时间: 2014-09-15 10:17:35 | 来源: 中国台湾网 |
“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经合会)下设之“货品贸易”小组,于9月10日至12日在台湾宜兰举行第9次“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协商。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14日发表社评说,这是两岸自今年4月中断该协议之协商后首次恢复协商,象征两岸关系与两会协商未受相关事件之影响,不断地向前精进。
社评摘录如下:
今年4月台湾发生太阳花反服贸学运,导致“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迄今尚未生效,两岸服务市场无法相互开放、双方服务业提供者无法到对岸投资。后来又出现“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由于版本众多,内容南辕北辙,更使得两岸协商增添许多不确定因素。
所幸,两岸有高度的共识,相对于两岸和平发展大局,任何的不确定因素都属于“小波澜”,不会影响两岸关系向前推进,双方将继续就两岸既定之议题进行协商。
此次两岸恢复“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之协商,双方针对各自关切的内容进行意见交换,主要在盘点过去的协商成果,并就市场开放降税进行沟通,尽管此次协商未有突破性进展,但对未来双方持续协商“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众所偕知,中国大陆在2010年与“东南亚国协”(ASEAN)签署之“自由贸易协议”(FTA)生效实施,“东南亚国协”出口大陆之产品90%享有零关税优惠,其余10%之产品平均关税仅有0.1%,这些优惠条件促使东南亚国协出口大陆产品之数量及金额大增,也大幅吸引外商前往东南亚国协投资兴业,以享有零关税与通关便捷的优惠。
今年底,中国大陆预计将与韩国签署FTA,若其内容和大陆与东南亚签署FTA之内容相当,那将对台湾出口大陆之产品造成极大的压力,因为台湾与韩国出口大陆的产品超过70%重叠,如果韩国出口大陆产品能享零关税与通关便捷的优惠,而台湾出口大陆产品要面对平均8.9%的关税,可以想见,台湾出口大陆产品的竞争压力有多大,因此,两岸签署“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刻不容缓。
据报载,此次协商双方已针对ECFA早期收获计划之关税调降执行情形进行确认,同时也针对双方产业结构、进出口货品结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防疫检疫措施、贸易救济等相关议题进行意见沟通,已经有相当程度之进展。
可想而知,“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还有很长的协商之路要走,但是,在面对大陆与韩国即将在年底签署FTA,“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实在有其紧迫性,希望两岸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协商、签署并生效实施。
在面对全球化与区域经济整合的大时代,两岸早应放弃相互猜忌、相互防范的思维,朝相互开放、相互合作的道路迈进。“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是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希望能尽速完成,为双方经贸开创更广阔的合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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