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报告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07-15 14:59:44 | 来源: 新华网 |
新华社消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接收了香港特区政府有关官员呈交的该报告。
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附件二第三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行政长官须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公众咨询,在归纳总结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依法作出有关决定。
新闻推荐
- 日本社会各界持续批判高市早苗错误言行——“重蹈历史覆辙将给日本带来严重危险”2026-03-19
- 来上海看展,“遇见”莎士比亚、简·奥斯汀和J.K.罗琳2026-03-19
- 外交部:赖清德当局企图以“台独”史观阻挡祖国统一大势,只会自取灭亡2026-03-19
- 走出一条文化根脉与现代生活共生的道路2026-03-19
- 起步有力 开局良好——透视2026年中国经济开年表现2026-03-19
- 国台办:“十五五”规划纲要涉台专章为未来五年的对台交流工作指明了方向2026-03-18






